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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经济全球化和农业市场化浪潮中,农产品市场竞争已从农产品和企业层面的竞争,提升为农业产业链层面的竞争,农业价值的创造和实现,已取决于农业产业链整体运行形成的价值链的实现及其共享。在这个大环境下,关注农民利益,农民如何与农业产业链其他成员利益共享,成为最需迫切解决的一个问题。针对这一问题,本文对农业产业链利益协调机制进行了研究。
本文提出了农业产业链利益协调机制功能的评价方法,并用效率协调度和公平协调度来作为评价的标准。选取湖南典型的农业产业链为实证研究对象,定性地分析了湖南农业产业链相关主体利益现状,并利用农业产业链利益协调机制功能的评价方法,定量地评价了湖南农业产业链利益协调的现状,结果表明湖南农业产业链目前处于弱协调状态,并且这种弱协调的状态仍将持续。
为了协调农业产业链成员之间的利益关系,本文从系统的角度构建了农业产业链利益协调机制的系统框架,从“谁来协调、协调什么、怎么协调”三个问题出发,根据利益协调机制构建的原则、目标,逐步建立农业产业链利益协调机制的主体、客体、协调的依据、协调的手段、协调的方式等,最终构建农业产业链利益协调机制的理论模型。在农业产业链利益协调机制的理论模型中,通过“利益诉求--利益分配--利益协调--利益均衡”这一循环模式,最终能够达到农业产业链各成员的利益均衡。
为了让农业产业链利益协调机制能够良好地运行,本文提出了以下政策建议:制定与农业产业链相关的法律法规;加强科技教育培训,提高农民科技素质;建立以产权为依托的农民合作协会,提高农户在农业产业链中的地位;成立农业产业链协调组织,提供一个协调农业产业链相关主体利益的平台;建立农业产业链协调预警系统,跟踪和及时预报农业产业链协调的最新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