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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税制是分税制财政体制的重要内容之一,其主要目的就是为了理顺中央与地方的财权关系,并在很多国家的具体实践中产生了良好的效果。我国自1994年分税制财政改革以来,地方税制建设也有近十年的历史,但是我国地方税制对政府间财权关系的规范所起的作用十分有限,地方税制建设目前也缺乏实质性的进展。同时,理论界对地方税制的研究主要着眼于地方政府的税收权限、地方税制结构等方面,缺乏对地方税制的存在基础和地方税制目标定位等内容的探讨,因而显得有些欠缺,有必要对地方税制进行更深入的研究,从而推进我国地方税制建设的开展。正是基于以上原因,笔者希望在他人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对地方税制建设进行系统和全面的研究,以便加强对地方税制的认识,促进我国地方税制的完善。全文除导论外,共分为五章,4万余字。导论部分主要包括地方税制建设研究的选题背景及意义、本文内容结构安排、研究方法与价值等内容。我国的地方税制已经建立多年,但其规范地方政府财权关系的作用并没有真正发挥出来,地方税制改革还没有一个明确的方向。虽然理论界对相关问题也进行了很多探讨,但系统性不强,因而有必要对地方税制建设进行全面的研究,加深对地方税制的思想认识,为我国地方税制建设提供理论指导。第一章阐述了地方税制建设的理论基础,主要包括地方税制的涵义及内容、区域经济发展和地方税制、中央与地方财权关系的规范和地方税制、地方财权与地方财力的关系、地方税制建设的基本要求等内容。本章首先从地方税制与中央税制的协调和地方税制自身两个层面讨论了地方税制的涵义和内容,并指出建设地方税制的前提条件是与中央税制之间合理的划分税权和税种。在此基础上,对地方税制的存在基础,即经济发展的区域化特征和规范中央与地方财权关系,进<WP=4>行了探讨,说明了地方税制建设的必要性。此外还对地方财权和地方实际财力需求的关系进行了研究,阐述了地方财权和地方实际财力需求之间具有不一致性的特点。最后从地方税制的存在基础和与地方实际财力需求之间的关系,对地方税制建设的基本要求作了概括,确定了地方税制建设的基本原则。第二章是关于我国地方税制现状的分析,主要包括我国地方税制建设的历史沿革、当前我国地方税制的权限、结构和规模、我国地方税制的现实困境等方面的内容。我国地方税制是在1994年分税制财政改革的过程中建立起来的,在此之前我国实行的是高度集中统一的中央税制。由于历史、体制等多方面的原因,我国地方税制还不够完善,地方政府的税收权限较小、地方税制结构中缺乏主体税种和必要的辅助税种、地方税收收入相对于地方政府的大量支出显得过少,从而使我国地方税制缺乏实质意义,处于困境之中。第三章介绍了发达国家地方税制的基本情况和经验,主要包括发达国家地方税制概况和地方税制建设的国际经验等内容。本部分对美国、德国、日本和法国的地方税制进行了介绍,分析了各国政府间的税收权限、税种和税源的划分,地方税制的级次和税收调整制度等方面的内容。在此基础上对发达国家地方税制建设的经验进行了总结,指出地方税制的建立要在中央和地方之间进行合理划分税权和税种,并根据地方经济的特点确定出主体税种,适当控制地方税制的规模和级次,建立合理的税收调整制度。第四章研究了我国地方税制建设的现实选择,主要包括我国地方税制建设的目标定位、权限设定、结构和规模的确定、不同级次地方税制的协调等内容。建立一个完善的地方税制,在目标定位方面,我国地方税制建设的目标除了筹集地方财政收入外,更重要的是规范中央与地方财权关系,同时还要发挥地方政府的经济调控作用;在地方税制权限设定方面,要根据税种的特点和影响程度来决定,合理赋予地方政府适当的征税权、管理权、税收减免权等;在税制结构方面要积极对我国当前的地方性税种进行改革,确定地方税制的主体税种和辅助税种;在地方税制规模方面要保证中央政府的主导地位,使中央<WP=5>政府有足够的财力进行宏观调控。另外在地方税制建设过程中,还要注意地方税制的级次和地方税务机构的设置问题,防止级次太多带来税收征管过程中的低效率。第五章讨论了我国地方税制建设的配套改革,主要包括加强地方税源建设、合理划分政府间的职能和事权、建立科学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等方面的内容。地方税制的完善离不开地方税源的建设,但是在地方税源建设过程中往往存在地方利益与整体利益、短期利益与长远利益的矛盾,地方政府应该根据实际情况作出正确的决策。另外建立地方税制还必须合理划分政府间的事权,为确定地方财权提供必要的依据,同时也要建立完善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在地区间进行均等化的财政补助。总之,地方税制建设具有其存在的客观基础,但目前我国地方税制由于多方面的原因还不够完善,因此有必要提高地方税制建设的思想认识,确立适当的建设目标,并进行相关的配套改革,从而促进我国地方税制的完善。笔者在论文的整个研究过程中,始终着眼于我国地方税制建设的现实,坚持理论联系实际、规范和实证相结合的研究方法,坚持借鉴国外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