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正当防卫有关法律问题的探讨——以“陈某故意伤害案”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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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当防卫是刑法中的一项重要制度,也是法律赋予公民的权力,对发动群众与犯罪行为做斗争有着重要的意义。近年来,在实践中也出现了大量涉及正当防卫界限的案例,如公民在遭到暴力加害行为而被迫自卫致人死亡、公民在遭到抢劫后开车将逃跑的犯罪嫌疑人撞死等案件,使得正当防卫成了公众关注的焦点。特别是司法部门对有些案件的处置结果大相径庭,使得公众对如何行使正当防卫这一问题更添疑惑。这一现象,显示出在实务中对正当防卫问题的困惑,折射出理论界在对正当防卫的构成要件的理解和适用上仍有待进一步的深入研究。  鉴于这种司法实践及理论研究的现状,本文选取了在司法实践中出现的是否构成正当防卫存在争议的一个案件,通过案例分析报告的形式,对正当防卫的相关问题进行研究分析,并提出自己的观点。  本文共分五个部分,约16300字。  第一部分:案情介绍。具体包括:案由、案件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案件焦点。根据经办单位就定性的不同意见,可得出所争议的焦点主要集中于:1、正当防卫意图对行为性质的影响;2、不法侵害已终止的标准;3、特别防卫的认识与适用;4、防卫行为认定的证据要求。  第三部分:争议和分歧意见。在案件的处理过程中,围绕本案的四个焦点问题,主要存在的几种不同观点。  第四部分:研究结论。在本部分,主要是将理论知识和在实践中的理解与适用相结合,通过对所选案例的分析、研究得出结论。首先对正当防卫的概念、立法等问题进行分析,然后再探讨这三个焦点问题并得出结论:(一)关于正当防卫主观方面问题的结论,主要是认识因素和意志因素是防卫意图中两项有机联系的因素,在正当防卫的构成中缺一不可,而意志因素是区别互殴行为与正当防卫的关键,而在实践中对防卫人的主观意志可以结合防卫人的客观行为综合判断,提高司法操作性。(二)关于如何认定不法侵害行为已终止的结论,主要是认为不法侵害造成的紧迫危险是否排除作为判断不法侵害的终止的标准,并结合案例,针对不法侵害已终止的几种情形中不法侵害人已经被制服的具体认定进行分析,提出对于不法侵害人已经被制服的认定标准,应当要达到基本控制不法侵害人的行为,在社会普遍观念中不法侵害人已经不具备继续侵害的客观条件的标准为宜。(三)关于防卫限度相关问题,并结合案例,提出应当规定防卫人的止损义务,避免较轻的伤害行为造成重大损害结果,在审判实践中,常常有防卫者因防卫过当而被判处刑罚,导致很多群众的不理解,规定止损义务将更有利于正当防卫制度的实施。  第五部分:结语。对审判人员而言,办理故意伤害案件过程中,尤其是互殴类伤害案件,须全面审查证明案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动机、目的、手段、方法、过程、危害、后果等要素,排除矛盾证据,查明案件事实,为分析判断行为性质提供事实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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