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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随着学界对于法制史研究领域的日渐关注,西周司法文书的史料价值亦越发显现。本文在总结学界相关研究成果的基础之上,本着立足于出土资料的原则,逐一对西周司法所涉之铭文进行分器考释,进而就刑种问题(包括:墨刑、鞭刑、播刑)、主司问题(当时似乎并不存在常设司法机构与专职审理人员)、诉讼资费问题(智鼎铭文之“矢五秉”似可印证《周礼》所载之“入束矢”)以及司法程序问题四部分作重点讨论。其间,笔者亦将诸如“司寇”、“取微”等相关学术分歧引入其中,并加以分析判断,以为其应该被排除在西周司法范畴之外;同时,笔者也注意到相关器铭在某些司法措辞上的契合之处,遂将诸如告讼、两造、诅誓等司法环节加以逻辑串联,力求较为清晰地勾勒出西周司法的大致轮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