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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规划有着鲜明的时代特征和地域特征。在城市发展的不同阶段,不同发展地区,应该运用不同的规划手段进行控制和管理。现行的规划体系对象单一而缺乏弹性,已经不能适应城市的快速发展。尤其是在激发城市活力的新区建设中,这种不完善的规划体系导致了新区的开发游离于规划体系之外,不能高效有序的运作。
本文尝试通过对我国近年来城市新区发展的研究以及参考国外同时期的城市发展经验,提出特定的规划对象要与特定的规划类型相对应的观点;并且通过实践的运用——韶关市西联新区的整体式开发规划,针对新区开发提出一种新的规划类型——整体式开发规划。
现行中国城市规划编制体系的完整过程由两个阶段五个层次组成。这种分层次,两阶段,没有应对不同的编制主体和审批主体的规划编制方法,很难适应城市新区快速发展的现实需要。因而,本文提出整体式开发规划的概念,整合二阶段规划为单一规划,同时针对规划对象的特点和管理需求,对规划内容、目标和要求作出适当的调整,整体提出一套可实施性较强的规划方案和措施,以促进新区更好地实施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