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啦啦队运动作为一项新兴的体育竞赛项目,虽然在我国开展仅仅5年,但其普及和发展的速度很快,运动技术水平有了很大程度的提高,运动技术水平的提高必然促进规则的改进和发展。在5年的发展历程中我国啦啦队运动方面的专家共编写了三版啦啦队竞赛评分规则。2006年颁布实施的第三版规则即《(2006-2009)国际全明星啦啦队竞赛评分规则》较2001和2004年颁布的《中国学生啦啦队竞赛评分规则(第一、二版)》有较大的调整。竞赛评分规则不仅是裁判员评分的依据和尺度,也是教练员、运动员赛前训练和编排成套动作的依据,对啦啦队运动的发展起着导向作用。规则的改变必将对我国啦啦队运动的发展带来较大的影响。 目前,国际上主要有国际竞技啦啦队联合会(ISCF)、国际啦啦队联盟(ICF)和国际亚洲竞技啦啦队协会(原国际全明星啦啦队协会 IASCA)三大组织策划和开展世界范围内的啦啦队竞赛活动,目前还没有统一的竞赛规则。我国在充分借鉴了世界各国啦啦队竞赛规则的基础上,结合目前我国开展啦啦队运动的实际情况于2006年11月正式颁布实施第三版啦啦队竞赛评分规则,标志我国啦啦队运动规则开始与国际接轨。 本文采用文献资料法、专家访谈法、数理统计法和比较分析法,通过对三版规则的比较分析,指出新规则的重大变化,并通过这些主要变化探讨啦啦队发展趋势,以期对我国啦啦队运动的发展提供点滴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