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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我国西部边疆民族地区涉恐事件接连不断。恐怖主义、宗教极端主义与民族分裂主义三股势力不断炮制各种暴力、非暴力事件以扰乱民心,破坏社会正常秩序,危害国家安全。这些涉恐事件违背法律法规和社会发展规律。有鉴于此,2014年4月15日,在中央国家安全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首次提出总体国家安全观这一概念并阐述了“11种安全”的基本要义。总体国家安全观是具有中国特色的安全观,折射出中国实际与中国精神。因此,我国西部边疆民族地区涉恐事件的风险防范需要以总体国家安全观为依托,从而走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国家安全道路。本文以我国西部边疆民族地区的涉恐事件的现状分析为出发点,以风险社会理论揭示当前涉恐事件呈现的现状,进而剖析其产生的原因和风险防范困境。在深入分析并总结困境与成因的基础上,本文结合境外地区政府的治理经验,以风险治理理论和整合治理理论为依托探寻我国政府的治理举措,形成一整套相互衔接和配套的逻辑分析框架。对研究对象及相关的概念进行理论界定,并对涉及到的理论进行系统梳理。在对2008-2017年这10年我国西部边疆民族地区涉恐事件进行分析的基础上,从空间地域场域、特殊利益场域以及社会心理场域入手对涉恐事件产生的根源进行系统分析。从风险识别与评估、风险预防与控制以及风险沟通与处置三个层面对我国西部边疆民族地区涉恐事件的风险防范的技术、机制及监督困境进行梳理和阐述。从总体国家安全观视角出发,结合整合治理理论并基于我国国情和国外经验,在信息时代的大背景下,本文主要从政治安全、社会安全、信息安全、人民安全、文化安全五个方面提出涉恐事件风险防范的对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