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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博士后报告的研究对象是中国政区通名目前存在的十个问题。在发挥本人专业特长的前提下,通过政区通名古今变迁的考察、中外政区通名的对比,笔者试图找到解决问题的答案,提出一己之见。愚以为,普通“省”之通名基本合理而可沿用,但是“直辖市”、“自治区”之名问题太多,应与普通省看齐而分别改为“城市省”(都市省)、“自治省”。笔者总结历史上的分省经验,归纳出三种分省模式,认为今后分省的模式应以省内分家式为主。作为统县政区通名的“专区”、“地区”、“地级市”,今后应随着省区划小而彻底废除,但目前情况下宜暂时改为“府”。“市辖区”问题较多,“地名重复”现象普遍,均亟待规范。县级政区通名宜统一为“县”(其中少数民族自治地区为“自治县”),“城关”、“城关镇”、“城厢镇”等县城通名均须改革——改成具体名称。最后,笔者试图将省区划小而举了华北、四川、岭南三例分省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