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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制度是整个土地制度的核心内容之一,是沟通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的中心环节,是联系城市土地制度和农村土地制度的重要纽带,也是调整中央政府、地方政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个人四者之间土地权利和收益分配关系的法律制度。我国现行农地征用制度形成于计划经济时期,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逐步建立,经济的高速发展和城市化水平的不断提高,其存在的问题和负面效应日益显现出来,各地因征地引起的社会矛盾越来越突出,特别是因为征地造成农民生活水平下降、就业无着落等问题日益严重,已成为影响社会长治久安的重要因素之一。改革和完善农地征用制度,这是确保农民土地产权主体利益,促进资源集约利用,实现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与维护社会稳定的必然要求。本文针对现实,追本溯源,通过回顾我国农地征用制度的历史轨迹,分析起步阶段、调整阶段、停滞阶段、逐步完备阶段以及大调整阶段每一阶段的相应特征,从而将历史与现实问题紧密衔接和贯通起来,进而揭示出现阶段农地征用中诸多问题产生的重要原因:首先,农地征用的集体产权制度缺陷是征地问题产生的根本原因;再次,农地收益分割是征地中各种问题产生的直接驱动力;最后,现行农地征用制度不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是产生问题的重要原因。通过对导致征地问题产生的三大因素的分析,笔者进而提出了农地征用制度改革的三大方向:改革集体土地产权制度;调整农地征用中的利益分配关系;推动建立农地征用的市场机制。尤其着重分析了农地征用中四大主体:中央政府、地方政府、村干部和农民四者之间的纷繁复杂的利益博弈关系,并就调整土地收益关系分别对各参与主体提出了相应的政策性建议,这无疑是改革农地征用制度的一个突破口。不仅如此,本文还大力呼吁加快农地征用制度的市场化改革,以期跟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迅速发展的步伐。农地征用制度的改革,关乎农村的发展,也关乎整个国家经济政治大局的稳定。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阶段,农地征用制度的改革需要不断深入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积极推广成功模式,不断进行经验总结,以更好地适应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