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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刑法修正案(八)》以及相关规定,我国刑事禁止令是指对判处管制、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其犯罪情况,确有必要时宣告禁止犯罪分子在管制执行期间、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人的一种监管措施。作为管制、缓刑的一种执行监管措施,对管制犯、缓刑犯适用刑事禁止令,是我国刑罚制度的一项重要改革。禁止令由社区矫正机构予以执行,不仅有效地加强对管制犯、缓刑犯的监管,促进犯罪分子教育矫正,有效地保护被害人、证人等人员的安全,也能有效地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本文首先对我国刑事禁止令产生的社会背景和理论基础进行深入分析,在此基础上对其特征和法律性质予以探讨,进而结合我国刑法及其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对我国刑事禁止令的宣告适用、执行等进行分析研究,最后结合我国的立法和司法实践,在汲取国外相关刑事立法经验和优秀理论成果的基础上,对我国刑事禁止令制度的发展和完善提出一些思考和建议,以期优化我国的刑事禁止令制度,更好地实现其刑罚目的。基于此,本文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是本文的重点研究部分,主要针对我国刑事禁止令产生的社会背景和理论基础及其特征和法律性质进行深入分析。其中关于我国刑事禁止令产生的理论基础部分,本文着重从我国刑事禁止令是追求刑罚功利的结果、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下刑罚目的的实现、非监禁刑制度改革和行刑社会化等角度进行分析论证。另外,关于我国刑事禁止令的法律性质,本文认为作为对犯罪分子在管制执行期间、缓刑考验期限内附加的新的义务,其不仅是对管制犯、缓刑犯执行监管措施的革新和完善,而且其中关于“禁止从事特定活动”内容的禁止令,也兼具资格刑和保安处分的法律性质。第二部分主要对我国刑事禁止令的具体适用进行分析,重点从我国刑事禁止令之适用条件、具体内容和适用程序等方面进行阐述。其中关于禁止令适用的实质条件和具体内容,本文着重结合国外的立法实践经验进行分析对比。第三部分是对我国刑事禁止令的具体执行制度进行研究,主要从禁止令的执行期限、执行机构、执行措施、执行监督以及执行法律后果等方面进行详细论述。其中关于禁止令执行的法律后果,本文在重点区分犯罪分子遵守和违反禁止令所带来不同法律后果的同时,结合国外的实践经验予以详细论述。第四部分是对我国刑事禁止令制度发展、完善的进行思考,基于我国刑事禁止令的理论基础和法律性质,在充分结合我国刑事立法和司法实践的基础上,本文主要对“禁止从事特定活动”内容禁止令的资格刑设置和我国刑事禁止令适用对象的扩大提出部分建议,以期使我国的刑事禁止令制度得以更加有效地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