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泛戏剧形态,是指一些初具戏剧因素,但还不成熟的戏剧形态。本文认为它在概念上分为三个方面,即本质“人物扮演”、内容“故事情节”、外在形式“舞蹈动作、唱念说白”等。三个方面的组合、搭配是不均衡的,这直接影响着泛戏剧形态的显晦。北魏时期的泛戏剧形态与其社会背景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拓跋鲜卑对待族属问题的包容观念、靠歌谣传诵来传递祖先历史的传统,爱好歌舞的习俗,有利于歌舞类、说白类的泛戏剧形态的形成;胡汉民族的融合塑造了艺术多元化的风格;佛教的繁荣促进了其文艺的精进;而北魏时期的物质文明则保障了其艺术的生存条件。北魏泛戏剧形态相关的的社会环境本身是一个多元的集合体,而泛戏剧形态也是各种戏剧因素的综合体,二者是相互关联的。可以说,北魏艺术生态环境与北魏泛戏剧形态的发展是同向前进的。在此种社会背景下,北魏泛戏剧形态在内容、本质上都有了新的发展。歌舞类的泛戏剧形态,一类沿着仪式歌舞的轨道发展,在仪式中进行角色扮演。尤其是北魏时期的傩仪,已经带有程式化的特点,配合大曲进行演出,更是扩大了表演的音乐容量,为承载更多的故事情节创造了可能。另一类是娱乐性的歌舞表演。北魏通过战争、贸易等方式,使得中原一些“歌舞演事”的剧目得以流传。另外,乐府受到当时的社会环境的影响,在内容题材上真实反映了北魏时期战争、婚姻等尖锐的社会问题。在体式上,在句读、结构等方面都更有利于营造戏剧性。说白类的泛戏剧形态,延续北魏靠歌谣传诵来传递祖先历史的传统,在叙事性上不断发展,而“戏刘昶”则已经出现了多人扮演角色情形、可能也出现了程式化的剧情。杂技类的泛戏剧形态,虽然在角色扮演方面还是简单的拟兽,但是由于大曲的加入,使得音乐容量不断扩展,能承载更多的叙事内容。另外北魏时期众多的杂技表演的文物图像,向我们证实了当时杂技、百戏繁盛的局面,一些惊险的杂技动作都为泛戏剧形态提供了经验。服饰是解决角色扮演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配合具体的舞蹈动作,使得角色形象能够具体的呈现于大家眼前。北魏泛戏剧形态的服饰,在一定程度上是当时胡汉融合的产物,乐舞服饰在平城时代和洛阳时代分别显示出不同的特点,所表露出的胡族因素,汉家风韵,对于唐代的戏剧服饰影响巨大。剧场是承载戏剧的场所,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戏剧的目的、功用以及实际的表演情形。同理,北魏泛戏剧形态的表演场所,也能反映上述内容。北魏时期已经出现“戏场”的称呼,来指代相对固定的寺庙表演场所,这是对前代表演场所的继承发展。但同时必须要看到,北魏时期的表演场所形制还处于发展状态,还处于只注重安置观众,不注重表演需要的初级阶段。寺庙“戏场”已经初具后世的庙会功能,门楼等相对视野开阔的区域被利用起来,作为相对固定的观赏区域。世俗性质的表演场所分为殿庭和广场两类,殿庭式的表演场所,往往承载宴饮功能,从文物图像来看,已经有地毡、步障等设施的使用,观众席位也较为随意,体现出浓浓的胡族色彩。广场式的表演场所,能够容纳规模宏大的表演,往往承载仪仗出行功能,从文物图像来看,则显示出更多的随意性。北魏是中国戏剧发展的重要阶段,胡汉融合所形成的多元化艺术环境,为各种伎艺要素融合为泛戏剧形态,创造出诸多有利条件。拓跋鲜卑的一些风俗习惯,使得北魏的伎乐表演能够冲破阶层的束缚,呈现全民性的特点。北魏时期的乐户制度,使得民间艺人职业化,且使得伎艺的传承有了连续性。乐户贱民的身份,为了迎合上层审美趣味,必然成为兼具乐舞等多种技艺的“多面手”,这对综合艺术样式“戏曲”的形成,具有突出的贡献。另外,北魏时期的泛戏剧形态在叙事内容上、角色扮演、戏剧种类上对后世产生了巨大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