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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公共教育服务是现代政府重要的公共服务职能之一,其具有公益性和公平性特征。公共教育服务的水平和质量与社会经济发展、与社会和谐健康直接相关,因此,政府需要不断优化公共教育服务供给,促进公共教育均衡发展,以实现基本公共教育均等化,保障公共教育的效率和公平性。广东省于2009年制定《广东省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规划纲要(2009-2020年)》,在全国率先提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发展目标。根据规划纲要,广东2020年将建立健全全省统一制度、统一地区标准、统一预算拨付、统一监管的公共教育体系,并实现义务教育均衡化、高中阶段教育普及化和职业技术教育体系化,整体教育水平和综合实力居全国前列,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当前,规划纲要已经过第二阶段,广东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供给在供应总量和质量以及义务教育均衡化发展等方面均取得显著成效,城乡免费义务教育全面实现,高中阶段教育基本普及,并建成全国规模最大的职业教育体系。但与此同时,义务教育在城乡间、区域间以及校际间的发展仍旧不均衡;公共教育供给与经济社会发展对劳动力素质技能的需求存在不匹配;公共教育供给与民众对优质教育的需求以及多样化的教育需求存在差距。在广东积极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背景下,广东基本公共教育服务的供给应随经济社会发展以及民众对公共教育服务的需求变化不断优化,以适应社会发展和满足民众需求。本研究以公共产品理论和人力资本理论为理论基点,通过文献和统计材料以及相关调查呈现广东公共教育服务供给存在的问题并分析其成因,最后在借鉴日本、德国和新加坡公共教育改革的经验的基础上,从教育资源配置、财政投入、供给结构和供应机制等方面提出了优化广东省公共教育服务供给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