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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首先简要介绍了程序正义与实体正义的内涵及各自追求的价值,然后分析了当程序正义与实体正义二者的实现相矛盾时的取舍问题,引用美国"禁止双重危险原则"为例,提出实体正义应当是我们追求的最终结果,也符合司法惩恶扬善,罚当其罪,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之本意和初衷。最后指出当实体正义的实现与程序正义的实现相矛盾时,应当坚持实体正义的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