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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权力与责任是相辅相成的,提出“权力政府”向“责任政府”转变的观点,人为地割断权责之间的联系,臆造两种类型的政府,从法理、管理和哲理各种角度分析,都很难自圆其说,也与政府行政组织的原则相左,不符合行政组织的性质、执法体制和依法行政的要求。只有改革我国过分集权的领导体制,促使政府政治化权力转为法治化权力,才能从根本上增强政府的责任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