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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避寻租行为的重点在于规范利益需求方的市场行为。但存在有创租(由利益供给方提供)的情况,想要规范寻租行为仍然是不可实现的。由此,这一逻辑思路也就成为了本文立论的出发点。应在结合创租行为的情况下来理解寻租行为;且在当前寻租行为具有内生激励的推动。由此,如何规避寻租行为的发生也就应在二者同时规避下进行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