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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013年。正午的阳光照耀在她的脸上,她的表情在阳光里流转起来。13岁的儿子突然问:“妈妈,你有多少岁?”她照实回答他。他不禁笑叹:“真没有想到,30年前,你还是个15岁的少女呢。”
15岁的初夏。
高二下学期末。她一头短发长到脖颈中间了。一个午后,勉强扎成一小撮马尾巴,挂在脑后。从家里走到一中,抵达教室时,马尾巴上碎短的发,争先恐后地从耳畔滑落。
刚走到座位前面,就听得后面嘈杂中,有一个男生特别刺耳的嘲弄的笑声,意思是这么短的头发也能扎起来?她诧异,嗒然不乐。
循声回头,教室最后一排,站着三两个男生,嘲笑声就发自一个最高个的男生,他那么瘦,可是笑声那么洪亮。他是高一上学期同班过的男生,总是在上课时大声起哄。起哄,让他在班上赫赫有名。
高一下学期,趁文理科分班之际,他远在福州的英明父亲把他调到别的理科班去了。此番他是过来串门的。
此后,他常来串门。洪亮的笑声常在教室上空回荡。直到有一天,班主任把他逐出了教室,从此不再来。
2
16岁的初秋。她上大学。姐姐及其男闺蜜把她送到了学校。然后,带她去了教工宿舍区怡园。怡园有男闺蜜的表哥表嫂,其时,表哥得了肝癌晚期,表哥是她就读的系主任。她只见到表嫂及其婆婆。婆婆做的碎猪肉心蛋饺,是她进大学后吃到的最美味的东西。
开学不久,一次实验课上得很晚。这次实验课上见到了表嫂,原来她就在系里负责实验方面的事宜。那个黄昏,表嫂的短袖衫上别了黑布圈,想是表哥过世了。
第二天,便在校园南北门中间的甬道上,看到那个善起哄的男生了,高高瘦瘦,穿著夹趾拖鞋,由慢而快,从她面前经过,短袖衫上别了黑布圈。他的背影消失在女生楼女生宿舍楼对面的一座男生楼里。
很快地,她从不同系的一个高中男生那里得知,那个善起哄的男生就是表嫂的儿子,现在土建系。那男生又说:“他说你到过他家。”她的脸面登时碎了一地。她发誓,再也不去他家。
怎么可以如此巧合?这样一个不讨老师喜欢的男生,怎么会是系主任的儿子?这样一个嘲笑过她发型的男生,她怎么可能到过他家?
3
一年,两年,她常常看见他很显眼地从对面宿舍楼疾步走出,看见他特立独行在甬道上,高高瘦瘦,连冬天,走路的样子都像是穿了夹趾拖鞋的,像不修边幅的艺术家,颓唐,招摇。
在大学校园里,她还没有见过,一个男生走路走得这样放肆,不管不顾,不可复制。她也从来没有想过,竟有这等巧合,他总是招摇在她的视线里。
甬道上,明明看清楚是面对面的相遇了,电光石火间,他却别转过脸,突然地,慌慌张张地,疾步而去。
从来不曾打过招呼,形同陌生人。
一年,两年,他的肝胆兄弟圈,也就是一直和她同班的几个高中男生,去外省大学前或者放假后,经过福州,喊她小聚的场合,他必定会出现,因为他总是要做东的。但是,席间,他总是坐着不动,只顾着高谈阔论。其时,他的才情就在洪亮的笑声里显山露水。
大二结束时的那个暑假,一个晚上,她和他的肝胆兄弟圈,在闺蜜家的天台聚会。闺蜜和他一样,只是高一上学期同班过,后来去了文科班。闺蜜有飞扬、野性的青春,可以和他们疯玩,通宵达旦,注定是他们的哥们。
她到达时,男生们忙着起哄其中一个男生。在她的不自在里,突然就瞥见他了,他那么安静地坐着,没有起哄,嘴角有一抹似笑非笑的意味。
她讶异,他为什么回来了?回到他上了大学后就不曾回来过的家乡。
席间,闺蜜说新学期要在校园里展出收藏的火柴火花。他第一个提了很好的建议。
4
大三上学期开学前夕,他没有在外做东,一拨人在他家聚餐,这是她第二次到他家。她全然忘了她的发誓,所以再次吃到他奶奶做的碎猪肉心蛋饺,依然美味。
晚餐后,一拨人在他的书房聊天,书橱里那些藏书,居然都有书皮的。就像小学生每个学期开学时,给新书们包上了新书皮。可是,上了大学,谁还会去包一本新书呢?
但是他不。想是买了极薄的牛皮纸回来,用裁纸刀裁成合适的长度宽度,精心地包上了每一本,再用钢笔在书皮的封面上、书脊上写上书名。那些大字,多么整齐、漂亮;那些大字,是多么多么饱含感情啊。他一定是深深地喜欢这些书的。所以,他跟一拨人说,从不外借。
但是,她一眼看中了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不肯移开视线。几秒钟之后,他主动借给了她,并吩咐不能损坏它。她嗒然不乐。本想弃之,可最终还是咬咬牙带走了它。
不久,闺蜜的展出非常成功,给她来信时,对他碎碎赞。那时,她和闺蜜都已知道,他是肝胆兄弟圈里最有才情的一个。
大四上学期开学前夕,他照例组织饭局,在祭酒岭的一家小饭馆,吃到一半时,她突然被墙壁上挂着的电风扇吹得难受,他破天荒地迅速起身,去拉开关线,笨拙地调整风吹的方向。那一瞬,她无端地觉得他1.84米的身高过于高了,太过笨拙。
或者,他是异数?有着奇异的高高瘦瘦,一开口就成为圈子的中心。
最后一个学期。班级去实习时,大学校园里有淡菜引起霍乱的传言,实习被迫中断。返校后,在女生楼门口,她就看见他了,递给她一本马尔克斯的《霍乱时期的爱情》。这是大学四年,他第一次和她在校园里说话:“借给你看,因为你喜欢马尔克斯。”
5
第二天,暮色四合时,她准备去食堂。刚走出女生楼门口,她又看见他了,拿着两张票,兴冲冲地问她:“要不要去看时装表演?”
虽然他的钱只够买后面位子的票,但是这是她第一次看时装表演。那个月亮在白莲花般的云朵里穿行的夜晚,东街口的一家电影院内,影星梁波罗主持了这场时装表演,还唱了一首《南屏晚钟》最后压轴。“南屏晚钟,随风飘送,它好像是敲呀敲在我心坎中……”
2013年。正午的阳光照耀在她的脸上,她的表情在阳光里流转起来。13岁的儿子突然问:“妈妈,你有多少岁?”她照实回答他。他不禁笑叹:“真没有想到,30年前,你还是个15岁的少女呢。”
15岁的初夏。
高二下学期末。她一头短发长到脖颈中间了。一个午后,勉强扎成一小撮马尾巴,挂在脑后。从家里走到一中,抵达教室时,马尾巴上碎短的发,争先恐后地从耳畔滑落。
刚走到座位前面,就听得后面嘈杂中,有一个男生特别刺耳的嘲弄的笑声,意思是这么短的头发也能扎起来?她诧异,嗒然不乐。
循声回头,教室最后一排,站着三两个男生,嘲笑声就发自一个最高个的男生,他那么瘦,可是笑声那么洪亮。他是高一上学期同班过的男生,总是在上课时大声起哄。起哄,让他在班上赫赫有名。
高一下学期,趁文理科分班之际,他远在福州的英明父亲把他调到别的理科班去了。此番他是过来串门的。
此后,他常来串门。洪亮的笑声常在教室上空回荡。直到有一天,班主任把他逐出了教室,从此不再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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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岁的初秋。她上大学。姐姐及其男闺蜜把她送到了学校。然后,带她去了教工宿舍区怡园。怡园有男闺蜜的表哥表嫂,其时,表哥得了肝癌晚期,表哥是她就读的系主任。她只见到表嫂及其婆婆。婆婆做的碎猪肉心蛋饺,是她进大学后吃到的最美味的东西。
开学不久,一次实验课上得很晚。这次实验课上见到了表嫂,原来她就在系里负责实验方面的事宜。那个黄昏,表嫂的短袖衫上别了黑布圈,想是表哥过世了。
第二天,便在校园南北门中间的甬道上,看到那个善起哄的男生了,高高瘦瘦,穿著夹趾拖鞋,由慢而快,从她面前经过,短袖衫上别了黑布圈。他的背影消失在女生楼女生宿舍楼对面的一座男生楼里。
很快地,她从不同系的一个高中男生那里得知,那个善起哄的男生就是表嫂的儿子,现在土建系。那男生又说:“他说你到过他家。”她的脸面登时碎了一地。她发誓,再也不去他家。
怎么可以如此巧合?这样一个不讨老师喜欢的男生,怎么会是系主任的儿子?这样一个嘲笑过她发型的男生,她怎么可能到过他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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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两年,她常常看见他很显眼地从对面宿舍楼疾步走出,看见他特立独行在甬道上,高高瘦瘦,连冬天,走路的样子都像是穿了夹趾拖鞋的,像不修边幅的艺术家,颓唐,招摇。
在大学校园里,她还没有见过,一个男生走路走得这样放肆,不管不顾,不可复制。她也从来没有想过,竟有这等巧合,他总是招摇在她的视线里。
甬道上,明明看清楚是面对面的相遇了,电光石火间,他却别转过脸,突然地,慌慌张张地,疾步而去。
从来不曾打过招呼,形同陌生人。
一年,两年,他的肝胆兄弟圈,也就是一直和她同班的几个高中男生,去外省大学前或者放假后,经过福州,喊她小聚的场合,他必定会出现,因为他总是要做东的。但是,席间,他总是坐着不动,只顾着高谈阔论。其时,他的才情就在洪亮的笑声里显山露水。
大二结束时的那个暑假,一个晚上,她和他的肝胆兄弟圈,在闺蜜家的天台聚会。闺蜜和他一样,只是高一上学期同班过,后来去了文科班。闺蜜有飞扬、野性的青春,可以和他们疯玩,通宵达旦,注定是他们的哥们。
她到达时,男生们忙着起哄其中一个男生。在她的不自在里,突然就瞥见他了,他那么安静地坐着,没有起哄,嘴角有一抹似笑非笑的意味。
她讶异,他为什么回来了?回到他上了大学后就不曾回来过的家乡。
席间,闺蜜说新学期要在校园里展出收藏的火柴火花。他第一个提了很好的建议。
4
大三上学期开学前夕,他没有在外做东,一拨人在他家聚餐,这是她第二次到他家。她全然忘了她的发誓,所以再次吃到他奶奶做的碎猪肉心蛋饺,依然美味。
晚餐后,一拨人在他的书房聊天,书橱里那些藏书,居然都有书皮的。就像小学生每个学期开学时,给新书们包上了新书皮。可是,上了大学,谁还会去包一本新书呢?
但是他不。想是买了极薄的牛皮纸回来,用裁纸刀裁成合适的长度宽度,精心地包上了每一本,再用钢笔在书皮的封面上、书脊上写上书名。那些大字,多么整齐、漂亮;那些大字,是多么多么饱含感情啊。他一定是深深地喜欢这些书的。所以,他跟一拨人说,从不外借。
但是,她一眼看中了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不肯移开视线。几秒钟之后,他主动借给了她,并吩咐不能损坏它。她嗒然不乐。本想弃之,可最终还是咬咬牙带走了它。
不久,闺蜜的展出非常成功,给她来信时,对他碎碎赞。那时,她和闺蜜都已知道,他是肝胆兄弟圈里最有才情的一个。
大四上学期开学前夕,他照例组织饭局,在祭酒岭的一家小饭馆,吃到一半时,她突然被墙壁上挂着的电风扇吹得难受,他破天荒地迅速起身,去拉开关线,笨拙地调整风吹的方向。那一瞬,她无端地觉得他1.84米的身高过于高了,太过笨拙。
或者,他是异数?有着奇异的高高瘦瘦,一开口就成为圈子的中心。
最后一个学期。班级去实习时,大学校园里有淡菜引起霍乱的传言,实习被迫中断。返校后,在女生楼门口,她就看见他了,递给她一本马尔克斯的《霍乱时期的爱情》。这是大学四年,他第一次和她在校园里说话:“借给你看,因为你喜欢马尔克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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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暮色四合时,她准备去食堂。刚走出女生楼门口,她又看见他了,拿着两张票,兴冲冲地问她:“要不要去看时装表演?”
虽然他的钱只够买后面位子的票,但是这是她第一次看时装表演。那个月亮在白莲花般的云朵里穿行的夜晚,东街口的一家电影院内,影星梁波罗主持了这场时装表演,还唱了一首《南屏晚钟》最后压轴。“南屏晚钟,随风飘送,它好像是敲呀敲在我心坎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