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串通招投标作为一种与价格有关的限制竞争协议,被许多国家的反垄断法所规制。损害赔偿责任作为反垄断法的一项制裁措施,在弥补因串通遭受的损害之余,还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串通行为,维护了招投标制度的竞争机制。串通招投标损害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包括串通行为要件、串通人和请求权人主体要件、主观过错要件及损害结果四个方面。在赔偿范围上,我国应实行双倍损害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