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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是重要的自然资源和经济资源,是人类赖以生存的根本,也是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根据《江苏省水资源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开展水资源量、质的监测工作,定期发布本地区水资源公报”的规定,编制和发布《水资源公报》是水行政主管部门法定职责。发布《江宁区水资源公报》,旨在定期向各级领导、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发布江宁区水资源情势,以不断提高公众的节水、惜水意识,促进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配置、节约与保护,同时为政府宏观决策提供科学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