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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规定,企业应当采用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或者个别计价法确定发出存货的实际成本,取消了后进先出法、移动加权平均法。由于存货计价直接关系到企业收入与成本的计量,因此,选择不同的存货计价方法涉及到企业当期产品成本、利润及税收缴纳等方面的计量。笔者通过对比新旧会计准则中计价方式的转变,分析其对生产企业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