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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退耕还林,改善生态环境,是党中央、国务院从社会、经济、环境可持续发展的战略高度作出的重大决策。是加快农村经济结构调整的重要途径,是加快农业发展,促进农民增收的有效措施。根据国家的规划,10年内江西省将退耕还林1000万亩,规划投资近90亿元,工程区退耕农户人均每年可直接增加收入200元,这是江西省林业建设史上规模庞大的“生态工程”和造福于民的“德政工程”。
瑞昌市位于江西省北部、长江中下游南岸,为长江入赣第一市。地理位置东经115°6”31’至115°43”45’,北纬29°23”6’至29°51”11’之间,东与九江相邻,南与德安、武宁毗连,西与湖北阳新县接壤,北与湖北武穴市隔江相望。东西长60.55公里,南北宽51.55公里,总面积1423.11平方公里,其中山地占67.2%,水面占7.5%,耕地占15.9%,其它占9.4%,俗称“七山半水分半田,一分道路和庄园”。自2002年以来,瑞昌市实施退耕还林共计完成15万亩。其中坡耕地造林5.9万亩;荒山荒地造林8.4万亩;封山育林0.7万亩。连续几年在省级复查中名列前茅,工程取得了明显成效,实现了经济与生态的双赢。首先“绿了山”,生态环境得到改善,森林覆盖率平均增加5个多百分点,水土流失减轻,自然灾害发生频率逐年下降;其次“富了民”,促进了农村经济发展,工程实施使全市农民从补助中直接受益,人均获得生活费补助20元、粮食折合资金210元,林业的发展为农民提供了就业机会,增加了收入,各地积极探索生态经济型治理模式,培育绿色产业,发展特色经济,拓宽了增收渠道,提高了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另外还“育了人”,全民生态意识明显增强,通过工程实施,人们越来越深刻地认识到,遏制生态灾难、维护生态安全已成为社会对林业的主导需求,在基本生活条件得到满足后,人民对美化生活环境有着强烈的愿望,参与退耕还林生态工程建设的积极性提高。
在退耕还林工程建设中,我们注意并处理好几个关系:
1)退耕还林与调整农业结构的联系。我们在紧紧围绕“农业增产,农民增收”这一主题,把退耕还林与农业结构调整紧密结合起来。六年来,我们对瑞昌市坡耕地和荒山荒地有计划实施退耕还林工程,改善农业生态环境,林业收入在整个国民经济收入中的比重逐年增加,从而农、林、牧、渔比例更加趋向合理,实现了农业可持续发展。
2)退耕还林和培养长期资金来源,增加农民远期收入的关系。加强生态环境建设最终目的就是要增加农民收入,我们在实施工程过程中调整林业布局,优化产业结构,实现林业粗放型向集约型、由传统林业向现代林业转变,做到一手抓生态林业,一手抓高效林业。以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为重点,认识到抓造林绿化就是抓农业,抓水利,抓特色林业(如油茶、翠冠梨、小山竹生产)就是抓经济工作增长点。我们以市场为导向,积极发展特色经济林、速生丰产用材林,大力培育具有地方特色的土特产品,做到人无我有,人有我优,人优我特,以优取胜,占领市场,提高经济效益。
3)退耕户当前利益和长远利益的关系。要使退耕还林工程真正实现“退得下,还得上,稳得住,不反弹”的目标,我们尤其重视战略谋划,坚持把农户的长远利益和眼前利益相结合,整体利益与局部利益相结合。在进行验收退耕还林面积时,我们及时兑现退耕还林钱粮补助,使群众吃了定心丸。为维护退耕户的长远利益,我们把规划设计、造林实施及后续产业开发工作进行通盘考虑。适时调整林业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品种,由单纯的林分调整,向规模化、产业化调整,突出重点,因地制宜,建设林业四大基地:即以杉、杨树、枫香为主的速生丰产林基地;以杜仲、腊米、为主的中药材基地;以翠冠梨为主的果业基地;以小山竹为主的工业原料林基地。
4)退耕户与承包经营者之间的关系。退耕还林工程建设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周期长,因此建立合理的管护机制是工程成败与否的关键。通过调查研究,我们推行了三种有代表性的管护机制:
一是买断经营权。即经营者通过协商一次性买断一片荒山或退耕地的经营权,然后在合同所规定的时间内实行自主经营。这种做法,经营者开始付出了相当大的代价,必然会促使其在以后的经营过程中更加珍惜机会,借助政策苦心经营。
二是个人或联户合伙承包造林。这种做法就是经营者与山权所有者(退耕户)协商承包若干面积实施退耕还林,实行土地流转,在规定年限内自主经营,自己选择树种,享受中央优惠政策,林副产品出卖时实行按比例分成。
三是八年承包方式。就是在一定范围内,将一定数量面积的坡耕地实施退耕还林,由一个人或几个人承包经营,山权所有者(退耕户)与经营者协商签订协议,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八年之内由承包人进行管护,国家钱粮补助比例分成,八年后将造林地全部归还给山权所有者。
尽管我市退耕还林工程取得了明显进展,但在具体工作中仍暴露出几个突出的问题需亟待解决:
一是工程实施速度快,要求高,政治风险大,可能造成工程实施的结果背离初衷。实行退耕还林的目的,是通过改变陡坡地的经营方式减少水土流失,同时增加农民收入,为耕耘陡坡地的贫苦农民提供一个改善环境和产业结构的机会。这个政策目的下的退耕还林项目,似应侧重选择位置偏远、水土流失严重地区、耕种陡坡地的低收入农民为对象。而我市调查结果显示,相当多的乡镇地方在选择地片时,偏向于选择靠近公路的土地,交通方便。在这里,便于检查验收的考虑显然占据了重要的成分;其次是比较好的坡耕地,而不是水土失流失严重地区。实施退耕还林后,如果老百姓一旦觉得不划算,必然会复耕。
二是退耕还林配套保障措施没有得到彻底落实。在我省多数项目县缺乏退耕还林配套保障措施的规划和计划。我市地方经济基础薄弱,财政困难,而配套保障措施由地方各级政府负责,在资金上有很大困难;林业局由于配套工作经费无法落实或配套不足,工作难度大,难以保证退耕还林成果质量。
三是造林品种单一,良种率低,对水资源考虑不够,若遇上连续干旱、病虫害及林产品市场等问题,将有一定的风险。在我市有些退耕户选择树种时,由于对造林树种的偏好,不讲科学,不讲实际,如刚开始实施工程时普遍选择香椿、黄栀子。这样下去,退耕还林的农户仅仅只能获得近几年国家的政策补助,不能真正做到从林业获取收益,最终导致造林不见林的恶果。
四是组织协调不够,退耕地缺乏管理、工程建设责任落实不够。退耕还林工程存在配套保障措施与退耕还林工程脱节,规划与政策不够衔接,部门协调不够,退耕地缺乏管理,工程建设责任不够落实,及前期工作和检查验收工作经费不足等问题。我市目前有相当部分的退耕还林造林小班管理责任制仍然没有真正落实,有一些退耕户不愿意承担责任和义务,林业部门又无力管护,造成还林和管护脱节,一旦国家终止补助,情况会更复杂。这样必然会导致造林小班抚育管理不到位,造林保存率低。更有甚者,部分退耕还林坡耕地有反弹现象(毁林复耕)产生,这样既不能达到中央实施退耕还林工程的目的,农民又不能实现从林业增收。
结合退耕还林项目工作实际,在继续坚持和推广成功经验的同时,今后工作中要力求实现几个突破:
1)在技术管理上有所突破,即在质量上有所突破,注重工程质量,强化造林全程管理,遵循“质为先”的原则;打造退耕还林工程的用精品、亮点,使其成为我省林业工程的典型和示范。
2)在档案管理要有所突破,虽然目前我市退耕还林工程档案管理很齐全,已实现微机化管理,进入数据库系统,但因退耕还林工程周期长,为更好地加强还林后的管理工作,每个造林小班资料每年的情况尽可能做到记载详细,目前的数据库系统还不能完全适应这些要求,要适应新情况就必须更新。
3)在退耕还林科技支撑上有所突破,应用新技术,推广新品种,增加林业科技含量,在改变传统的经营方式上求新突破。从2003年起,我们结合退耕还林工程,以江西农业大学为科技支撑单位,进行南方丘陵地区困难地育林技术推广课题研究,目前已通过九江科技局验收。通过此研究,选择一些耐干旱、耐脊薄、易成活的树种,如枫香、喜树等,并在多树种混交造林模式的基础上,又探索了淡竹造林模式、吴茱萸经济林造林模式。在退耕还林项目推广后,生态效益尤为明显。
瑞昌市位于江西省北部、长江中下游南岸,为长江入赣第一市。地理位置东经115°6”31’至115°43”45’,北纬29°23”6’至29°51”11’之间,东与九江相邻,南与德安、武宁毗连,西与湖北阳新县接壤,北与湖北武穴市隔江相望。东西长60.55公里,南北宽51.55公里,总面积1423.11平方公里,其中山地占67.2%,水面占7.5%,耕地占15.9%,其它占9.4%,俗称“七山半水分半田,一分道路和庄园”。自2002年以来,瑞昌市实施退耕还林共计完成15万亩。其中坡耕地造林5.9万亩;荒山荒地造林8.4万亩;封山育林0.7万亩。连续几年在省级复查中名列前茅,工程取得了明显成效,实现了经济与生态的双赢。首先“绿了山”,生态环境得到改善,森林覆盖率平均增加5个多百分点,水土流失减轻,自然灾害发生频率逐年下降;其次“富了民”,促进了农村经济发展,工程实施使全市农民从补助中直接受益,人均获得生活费补助20元、粮食折合资金210元,林业的发展为农民提供了就业机会,增加了收入,各地积极探索生态经济型治理模式,培育绿色产业,发展特色经济,拓宽了增收渠道,提高了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另外还“育了人”,全民生态意识明显增强,通过工程实施,人们越来越深刻地认识到,遏制生态灾难、维护生态安全已成为社会对林业的主导需求,在基本生活条件得到满足后,人民对美化生活环境有着强烈的愿望,参与退耕还林生态工程建设的积极性提高。
在退耕还林工程建设中,我们注意并处理好几个关系:
1)退耕还林与调整农业结构的联系。我们在紧紧围绕“农业增产,农民增收”这一主题,把退耕还林与农业结构调整紧密结合起来。六年来,我们对瑞昌市坡耕地和荒山荒地有计划实施退耕还林工程,改善农业生态环境,林业收入在整个国民经济收入中的比重逐年增加,从而农、林、牧、渔比例更加趋向合理,实现了农业可持续发展。
2)退耕还林和培养长期资金来源,增加农民远期收入的关系。加强生态环境建设最终目的就是要增加农民收入,我们在实施工程过程中调整林业布局,优化产业结构,实现林业粗放型向集约型、由传统林业向现代林业转变,做到一手抓生态林业,一手抓高效林业。以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为重点,认识到抓造林绿化就是抓农业,抓水利,抓特色林业(如油茶、翠冠梨、小山竹生产)就是抓经济工作增长点。我们以市场为导向,积极发展特色经济林、速生丰产用材林,大力培育具有地方特色的土特产品,做到人无我有,人有我优,人优我特,以优取胜,占领市场,提高经济效益。
3)退耕户当前利益和长远利益的关系。要使退耕还林工程真正实现“退得下,还得上,稳得住,不反弹”的目标,我们尤其重视战略谋划,坚持把农户的长远利益和眼前利益相结合,整体利益与局部利益相结合。在进行验收退耕还林面积时,我们及时兑现退耕还林钱粮补助,使群众吃了定心丸。为维护退耕户的长远利益,我们把规划设计、造林实施及后续产业开发工作进行通盘考虑。适时调整林业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品种,由单纯的林分调整,向规模化、产业化调整,突出重点,因地制宜,建设林业四大基地:即以杉、杨树、枫香为主的速生丰产林基地;以杜仲、腊米、为主的中药材基地;以翠冠梨为主的果业基地;以小山竹为主的工业原料林基地。
4)退耕户与承包经营者之间的关系。退耕还林工程建设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周期长,因此建立合理的管护机制是工程成败与否的关键。通过调查研究,我们推行了三种有代表性的管护机制:
一是买断经营权。即经营者通过协商一次性买断一片荒山或退耕地的经营权,然后在合同所规定的时间内实行自主经营。这种做法,经营者开始付出了相当大的代价,必然会促使其在以后的经营过程中更加珍惜机会,借助政策苦心经营。
二是个人或联户合伙承包造林。这种做法就是经营者与山权所有者(退耕户)协商承包若干面积实施退耕还林,实行土地流转,在规定年限内自主经营,自己选择树种,享受中央优惠政策,林副产品出卖时实行按比例分成。
三是八年承包方式。就是在一定范围内,将一定数量面积的坡耕地实施退耕还林,由一个人或几个人承包经营,山权所有者(退耕户)与经营者协商签订协议,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八年之内由承包人进行管护,国家钱粮补助比例分成,八年后将造林地全部归还给山权所有者。
尽管我市退耕还林工程取得了明显进展,但在具体工作中仍暴露出几个突出的问题需亟待解决:
一是工程实施速度快,要求高,政治风险大,可能造成工程实施的结果背离初衷。实行退耕还林的目的,是通过改变陡坡地的经营方式减少水土流失,同时增加农民收入,为耕耘陡坡地的贫苦农民提供一个改善环境和产业结构的机会。这个政策目的下的退耕还林项目,似应侧重选择位置偏远、水土流失严重地区、耕种陡坡地的低收入农民为对象。而我市调查结果显示,相当多的乡镇地方在选择地片时,偏向于选择靠近公路的土地,交通方便。在这里,便于检查验收的考虑显然占据了重要的成分;其次是比较好的坡耕地,而不是水土失流失严重地区。实施退耕还林后,如果老百姓一旦觉得不划算,必然会复耕。
二是退耕还林配套保障措施没有得到彻底落实。在我省多数项目县缺乏退耕还林配套保障措施的规划和计划。我市地方经济基础薄弱,财政困难,而配套保障措施由地方各级政府负责,在资金上有很大困难;林业局由于配套工作经费无法落实或配套不足,工作难度大,难以保证退耕还林成果质量。
三是造林品种单一,良种率低,对水资源考虑不够,若遇上连续干旱、病虫害及林产品市场等问题,将有一定的风险。在我市有些退耕户选择树种时,由于对造林树种的偏好,不讲科学,不讲实际,如刚开始实施工程时普遍选择香椿、黄栀子。这样下去,退耕还林的农户仅仅只能获得近几年国家的政策补助,不能真正做到从林业获取收益,最终导致造林不见林的恶果。
四是组织协调不够,退耕地缺乏管理、工程建设责任落实不够。退耕还林工程存在配套保障措施与退耕还林工程脱节,规划与政策不够衔接,部门协调不够,退耕地缺乏管理,工程建设责任不够落实,及前期工作和检查验收工作经费不足等问题。我市目前有相当部分的退耕还林造林小班管理责任制仍然没有真正落实,有一些退耕户不愿意承担责任和义务,林业部门又无力管护,造成还林和管护脱节,一旦国家终止补助,情况会更复杂。这样必然会导致造林小班抚育管理不到位,造林保存率低。更有甚者,部分退耕还林坡耕地有反弹现象(毁林复耕)产生,这样既不能达到中央实施退耕还林工程的目的,农民又不能实现从林业增收。
结合退耕还林项目工作实际,在继续坚持和推广成功经验的同时,今后工作中要力求实现几个突破:
1)在技术管理上有所突破,即在质量上有所突破,注重工程质量,强化造林全程管理,遵循“质为先”的原则;打造退耕还林工程的用精品、亮点,使其成为我省林业工程的典型和示范。
2)在档案管理要有所突破,虽然目前我市退耕还林工程档案管理很齐全,已实现微机化管理,进入数据库系统,但因退耕还林工程周期长,为更好地加强还林后的管理工作,每个造林小班资料每年的情况尽可能做到记载详细,目前的数据库系统还不能完全适应这些要求,要适应新情况就必须更新。
3)在退耕还林科技支撑上有所突破,应用新技术,推广新品种,增加林业科技含量,在改变传统的经营方式上求新突破。从2003年起,我们结合退耕还林工程,以江西农业大学为科技支撑单位,进行南方丘陵地区困难地育林技术推广课题研究,目前已通过九江科技局验收。通过此研究,选择一些耐干旱、耐脊薄、易成活的树种,如枫香、喜树等,并在多树种混交造林模式的基础上,又探索了淡竹造林模式、吴茱萸经济林造林模式。在退耕还林项目推广后,生态效益尤为明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