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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了把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作为“十一五”规划的第一项任务,这是实施统筹城乡发展方略,加大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力度的又一重大举措。2005年以全面取消农业税为标志,拉开了新农村建设的序幕,也揭示了中国农村改革已进入新阶段。因此,全面统筹城乡发展,对促进新农村建设具有重要的实践意义。
1、统筹城乡发展是我国新农村建设的根本理念和指导思想
十六大以来,我国在农村改革方面先后提出了一系列新的理念:一是把“三农”工作作为政府全部工作的重中之重;二是明确统筹城乡发展的基本方略;三是作出了我国总体上已经具备“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判断;四是制订了“少取、多予、放活”和“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基本方针;五是强调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基本任务。统筹城乡发展是新阶段“三农”工作的重要拓展和升华,它与建设新农村相互依存、相互补充。
2、统筹城乡发展是适应社会矛盾变化的客观要求
在新的历史时期,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有其必要性和迫切性。在进入后农业税时代,我国社会面临着日益突出的两大矛盾,一是经济增长与发展不平衡、资源和环境约束的矛盾;二是广大社会成员的公共服务需求全面快速增长与公共服务不到位、公共产品供给短缺的矛盾。这两个矛盾在农村尤其尖锐。因此,适应社会矛盾的变化,需要进一步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促进城乡协调发展。城乡之间公共产品供给的巨大差距,严重影响了社会公平和稳定。有必要加快建立城乡统一的公共服务体制,让农民更多地享受到均等化的公共服务。
统筹城乡发展,要求公共服务进一步向农村延伸,把建设新农村依托在公共服务体制改革创新的基础上。随着农业税的取消,农村公共服务内涵和外延都发生了根本转变。所以,应当在有条件的农村地区,扩大公共服务范围和提高公共服务的质量,除了效率类公共服务,如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信息服务等外,还应包括义务教育、公共医疗、最低生活保障等民生类公共服务和财产保护、法律援助等民权类公共服务。公共财政应首先满足农民最迫切的公共需求。从公共财政承受力和效率角度,需要优先解决农民增收、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问题,目前农村最需要解决的是民生类公共产品的供给。因此,需要尽快解决农村最急需和最现实的公共产品供给问题,如提供免费、强制和无差异的义务教育、建立农村公共医疗体系和最低生活保障体系等。按照亚行最近估计,我国每年只需拿出1000亿元,就能保证中国2500万最贫困人口的最低生活水平;为1.2亿农村学生支付9年的学费;为7.7亿农村人口建立基本的医疗保障体系,这样的支出有很强的可行性,必将有力地促进经济增长和社会公平。
要转变观念,政府是公共服务最重要的主体,但不是唯一的主体。应该在以各级政府作为农村公共服务供给主体的前提下,发挥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农村传统自治组织的积极作用。由于与政府在提供公共服务的方式、范围上存在差别,各种民间组织一定程度上可以弥补了农村公共服务领域的某些空白。在农村经济合作组织等比较强大的情况下,有可能形成政府与民间组织在公共服务提供方面的良性互动。完善公共服务供给的监督机制。要提高公共服务供给的效率,除了体制因素之外,重要之处在于透明化和问责制,包括对政府公共服务决策和执行过程的透明化和问责制。因此,需要建立比较完善的民主监督机制,发挥农民自治和各类民间组织的作用;同时建立相应的审计机制。
3、统筹城乡发展需要以深化改革为基础,进行制度创新
新农村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各方面政策的配合,从宏观和微观两个层面进行统筹安排。新农村建设必须伴随一系列体制创新,其中一大任务就是推进以巩固税费改革成果为主要内容的农村综合改革。今年是“十一五”时期的第一年,全国将全面免征农业税,这是国家、集体与农民三者利益关系的一次重大调整,由此必然提出加快推进涉及面更广、层次更深的农村综合改革的任务。取消农业税的积极意义显而易见,但也使农村原有的深层次矛盾凸显,并引发了大量的新情况、新问题,如全部取消农业税后,如何遏止各种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卷土重来,避免农民负担反弹;怎样从财力上保证基层组织正常运转。中央已经明确,全面推进农村综合改革,将着力推进乡镇机构、农村义务教育和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逐步建立精干高效的农村基层行政管理体制和覆盖城乡的公共财政制度。
在中央和地方实行分税制后,中央和地方的事权和财权不对称很大程度上影响农村各项事业的发展。在现有财政约束的框架下,要进一步扩大中央财政对农村的投入力度,由于体制等方面的原因,农村资金大部分流入城市,农业银行等农村金融机构服务重点已发生转移,为农村提供金融服务的动力严重不足,必须重新构建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将现有的农村信用合作社发展成带有合作性质的金融机构或是带有社区性质的商业银行。
农村税费改革是惠民利民的重要措施,只是迈出了新农村建设的第一步。因此,新农村建设需要以深化改革为基础,进行制度创新,切实保护农民利益,实现城乡协调发展。在新农村建设过程中,关键是要加快土地制度改革、农村经济体制改革、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统筹城乡发展不仅是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的建设和村容村貌的改变,更重要的是农村综合生产、生活能力的提高,因而制度安排上必须有所体现。新农村建设中的“生产发展、生活宽裕、村容整洁、乡风文明、管理民主”的目标不仅涉及到经济体制改革,而且包含了社会体制与政治体制改革,体现了制度改革的配套要求。在制度安排中,基础秩序更重要。统筹城乡发展不能只盯着制度安排的表面,应该更加关注这个制度能够运作的基础秩序,制度安排必须采用自下而上与自上而下相结合。中央进行相关的制度创新,进一步完善现有的制度安排,加大中央财政向农民、农村、农业倾斜的力度,让公共财政的阳光普照农村,为新农村建设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和资金保障。
新农村建设中要切实维护农民权益。改革是一个利益调整的过程,因而处理好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尤为重要,不能加剧农民群体的弱势困境。应该明晰与农民利益悠关的土地权益,消除农民与土地之间的模糊关系,比如说,“30年不变”到底是农民使用权限不变?还是法律有效期为30年?在此基础上,如果农民的土地权益得不到有效落实,将会导致农业生产的短期行为,一些地方农村灌溉系统失修和土地的掠夺式利用就是例证,导致了一些农田土地肥力下降和大量使用无机肥,加剧了生态污染,形成了恶性循环。强化农民的利益保护和利益诉求机制,改革现有的信访机制,将之与人大相结合,强调司法援助和法律保障;坚持农民群体自身维护利益的必要性,认为单纯靠外界维护有一定的局限,要发展以农民新型经济合作组织为重点的农民组织,提高农民自我发展和保护能力。
4、积极推进城乡统筹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我国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历史任务
加快新农村建设,有利于实施统筹城乡发展方略,建立反哺、支持农业、农村的新机制。在广大农村推进新农村建设活动,必须统筹城乡规划建设与管理,将乡村的规划建设同城镇的规划建设有机结合起来,促进城市的基础公共设施和公共服务延伸到农村,这就为实施统筹城乡发展战略,反哺、支持农村提供了一个有效载体,有利于形成城乡互动协调发展的长效新机制。要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坚持从各地实际出发,尊重农民意愿,扎实稳步推进新农村建设。坚持“多予少取放活”,加大各级政府对农业和农村增加投入的力度,扩大公共财政覆盖农村的范围,强化政府对农村的公共服务,建立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长效机制。搞好乡村建设规划,节约和集约使用土地。培养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提高农民的整体素质。
在新农村建设中,重点是加强村镇建设规划和环境整治,建设新村镇。组织一系列建设项目的实施是该项建设的最重要的实质性内容。以规划为先导,统筹推进科学规划是推进新农村建设的基础。在制定新农村建设规划时,应该立足现实,放眼现代化,始终贯彻科学发展观,避免出现规划问题。因此,在“多予、少取、放活”和“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方针的指引下,应该结合各地实际,全面科学规划,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参考文献:
1.陈祖煌,建设新农村:解决“三农”的长远战略,[J]南方日报,2005-12-30
2.李昌平,关于新农村建设的几个问题, [J]人民网, 2005-11-29
〔责任编辑 王建平〕
1、统筹城乡发展是我国新农村建设的根本理念和指导思想
十六大以来,我国在农村改革方面先后提出了一系列新的理念:一是把“三农”工作作为政府全部工作的重中之重;二是明确统筹城乡发展的基本方略;三是作出了我国总体上已经具备“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判断;四是制订了“少取、多予、放活”和“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基本方针;五是强调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基本任务。统筹城乡发展是新阶段“三农”工作的重要拓展和升华,它与建设新农村相互依存、相互补充。
2、统筹城乡发展是适应社会矛盾变化的客观要求
在新的历史时期,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有其必要性和迫切性。在进入后农业税时代,我国社会面临着日益突出的两大矛盾,一是经济增长与发展不平衡、资源和环境约束的矛盾;二是广大社会成员的公共服务需求全面快速增长与公共服务不到位、公共产品供给短缺的矛盾。这两个矛盾在农村尤其尖锐。因此,适应社会矛盾的变化,需要进一步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促进城乡协调发展。城乡之间公共产品供给的巨大差距,严重影响了社会公平和稳定。有必要加快建立城乡统一的公共服务体制,让农民更多地享受到均等化的公共服务。
统筹城乡发展,要求公共服务进一步向农村延伸,把建设新农村依托在公共服务体制改革创新的基础上。随着农业税的取消,农村公共服务内涵和外延都发生了根本转变。所以,应当在有条件的农村地区,扩大公共服务范围和提高公共服务的质量,除了效率类公共服务,如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信息服务等外,还应包括义务教育、公共医疗、最低生活保障等民生类公共服务和财产保护、法律援助等民权类公共服务。公共财政应首先满足农民最迫切的公共需求。从公共财政承受力和效率角度,需要优先解决农民增收、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问题,目前农村最需要解决的是民生类公共产品的供给。因此,需要尽快解决农村最急需和最现实的公共产品供给问题,如提供免费、强制和无差异的义务教育、建立农村公共医疗体系和最低生活保障体系等。按照亚行最近估计,我国每年只需拿出1000亿元,就能保证中国2500万最贫困人口的最低生活水平;为1.2亿农村学生支付9年的学费;为7.7亿农村人口建立基本的医疗保障体系,这样的支出有很强的可行性,必将有力地促进经济增长和社会公平。
要转变观念,政府是公共服务最重要的主体,但不是唯一的主体。应该在以各级政府作为农村公共服务供给主体的前提下,发挥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农村传统自治组织的积极作用。由于与政府在提供公共服务的方式、范围上存在差别,各种民间组织一定程度上可以弥补了农村公共服务领域的某些空白。在农村经济合作组织等比较强大的情况下,有可能形成政府与民间组织在公共服务提供方面的良性互动。完善公共服务供给的监督机制。要提高公共服务供给的效率,除了体制因素之外,重要之处在于透明化和问责制,包括对政府公共服务决策和执行过程的透明化和问责制。因此,需要建立比较完善的民主监督机制,发挥农民自治和各类民间组织的作用;同时建立相应的审计机制。
3、统筹城乡发展需要以深化改革为基础,进行制度创新
新农村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各方面政策的配合,从宏观和微观两个层面进行统筹安排。新农村建设必须伴随一系列体制创新,其中一大任务就是推进以巩固税费改革成果为主要内容的农村综合改革。今年是“十一五”时期的第一年,全国将全面免征农业税,这是国家、集体与农民三者利益关系的一次重大调整,由此必然提出加快推进涉及面更广、层次更深的农村综合改革的任务。取消农业税的积极意义显而易见,但也使农村原有的深层次矛盾凸显,并引发了大量的新情况、新问题,如全部取消农业税后,如何遏止各种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卷土重来,避免农民负担反弹;怎样从财力上保证基层组织正常运转。中央已经明确,全面推进农村综合改革,将着力推进乡镇机构、农村义务教育和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逐步建立精干高效的农村基层行政管理体制和覆盖城乡的公共财政制度。
在中央和地方实行分税制后,中央和地方的事权和财权不对称很大程度上影响农村各项事业的发展。在现有财政约束的框架下,要进一步扩大中央财政对农村的投入力度,由于体制等方面的原因,农村资金大部分流入城市,农业银行等农村金融机构服务重点已发生转移,为农村提供金融服务的动力严重不足,必须重新构建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将现有的农村信用合作社发展成带有合作性质的金融机构或是带有社区性质的商业银行。
农村税费改革是惠民利民的重要措施,只是迈出了新农村建设的第一步。因此,新农村建设需要以深化改革为基础,进行制度创新,切实保护农民利益,实现城乡协调发展。在新农村建设过程中,关键是要加快土地制度改革、农村经济体制改革、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统筹城乡发展不仅是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的建设和村容村貌的改变,更重要的是农村综合生产、生活能力的提高,因而制度安排上必须有所体现。新农村建设中的“生产发展、生活宽裕、村容整洁、乡风文明、管理民主”的目标不仅涉及到经济体制改革,而且包含了社会体制与政治体制改革,体现了制度改革的配套要求。在制度安排中,基础秩序更重要。统筹城乡发展不能只盯着制度安排的表面,应该更加关注这个制度能够运作的基础秩序,制度安排必须采用自下而上与自上而下相结合。中央进行相关的制度创新,进一步完善现有的制度安排,加大中央财政向农民、农村、农业倾斜的力度,让公共财政的阳光普照农村,为新农村建设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和资金保障。
新农村建设中要切实维护农民权益。改革是一个利益调整的过程,因而处理好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尤为重要,不能加剧农民群体的弱势困境。应该明晰与农民利益悠关的土地权益,消除农民与土地之间的模糊关系,比如说,“30年不变”到底是农民使用权限不变?还是法律有效期为30年?在此基础上,如果农民的土地权益得不到有效落实,将会导致农业生产的短期行为,一些地方农村灌溉系统失修和土地的掠夺式利用就是例证,导致了一些农田土地肥力下降和大量使用无机肥,加剧了生态污染,形成了恶性循环。强化农民的利益保护和利益诉求机制,改革现有的信访机制,将之与人大相结合,强调司法援助和法律保障;坚持农民群体自身维护利益的必要性,认为单纯靠外界维护有一定的局限,要发展以农民新型经济合作组织为重点的农民组织,提高农民自我发展和保护能力。
4、积极推进城乡统筹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我国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历史任务
加快新农村建设,有利于实施统筹城乡发展方略,建立反哺、支持农业、农村的新机制。在广大农村推进新农村建设活动,必须统筹城乡规划建设与管理,将乡村的规划建设同城镇的规划建设有机结合起来,促进城市的基础公共设施和公共服务延伸到农村,这就为实施统筹城乡发展战略,反哺、支持农村提供了一个有效载体,有利于形成城乡互动协调发展的长效新机制。要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坚持从各地实际出发,尊重农民意愿,扎实稳步推进新农村建设。坚持“多予少取放活”,加大各级政府对农业和农村增加投入的力度,扩大公共财政覆盖农村的范围,强化政府对农村的公共服务,建立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长效机制。搞好乡村建设规划,节约和集约使用土地。培养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提高农民的整体素质。
在新农村建设中,重点是加强村镇建设规划和环境整治,建设新村镇。组织一系列建设项目的实施是该项建设的最重要的实质性内容。以规划为先导,统筹推进科学规划是推进新农村建设的基础。在制定新农村建设规划时,应该立足现实,放眼现代化,始终贯彻科学发展观,避免出现规划问题。因此,在“多予、少取、放活”和“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方针的指引下,应该结合各地实际,全面科学规划,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参考文献:
1.陈祖煌,建设新农村:解决“三农”的长远战略,[J]南方日报,2005-12-30
2.李昌平,关于新农村建设的几个问题, [J]人民网, 2005-11-29
〔责任编辑 王建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