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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3月,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印发的《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为起点,银行业全面开始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同年4月和6月,财政部又发布了46号文和70号文,对银行业有关营改增政策进行了明确。营改增的实施,对银行向精细化分工、专业化运作的方向发展发挥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同时,由于部分政策规定与银行业经营核算实务存在偏差,以及进项税额抵扣比例不足等原因,造成营改增过程中实际税负出现短暂增加,需要对相关政策规定予以修订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