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工作介入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成长问题的策略研究

来源 :法制与社会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huazhexingy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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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 要 监狱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是近年来社会变革中逐渐衍生和正在趋成的一个特殊群体,他们普遍存在着失学率偏高、犯罪率偏高、流浪以及心理问题等个体发展的非正常现象。本文通过对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的现状进行问卷调查和访谈,在原因分析的基础之上,利用有关社会资源,运用社会工作专业的研究方法,结合个案、小组、社区的专业工作方法提供支持性服务,研究探索对该群体的服务策略。
  关键词 服刑人员 未成年子女 成长问题 社会工作
  作者简介:孟才竣,中华女子学院,在读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儿童保护、家庭教育。
  中图分类号:D669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16.10.229
  一、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成长现状分析
  (一)身心状况与家庭出现问题
  1.心理状况欠佳:
  在本次调查中,34.9%的服刑人员认为自己的未成年子女的心理状况较差,9.4%的服刑人员感到自己孩子的心理状况差,感觉较好的约有24.53%,感觉好的仅占约10.4%。调查中约有87.7%的人认为,自己的服刑会对孩子孩子产生消极的心理影响,仅有约9%认为不会对孩子心理产生消极影响。
  通过调查还发现,服刑人员都很希望自己的孩子能得到专业心理援助,这一部分人约有85.85%,同时有74%的服刑者表示最令其担忧的,依然是其子女的心理健康问题。
  2.人身安全受到威胁:
  此次调查显示,68.9%的服刑人员表示了解到孩子受到过欺负,15.1%表示自己的未成年子女并没有受到欺负,有14例表示并不清楚孩子是否受到过欺负。另外,通过访谈笔者得知有两例分别受到来自奶奶爷爷和叔叔婶婶的虐待,主要是经常性打骂,干一些重活等。
  3.人际关系疏离:
  调查显示,约34%的服刑者认为孩子的人际关系一般,约35%的服刑人员认为孩子人际关系较差,认为子女人际关系好的仅有19例。在与子女关系上,42.5%的服刑者认为自己跟孩子的关系较差,排除保守因素,可想而知服刑人员的家庭关系也是不和谐的。
  本次调查中还发现,半数调查者每年都会主动联系自己的子女,或在单位或亲朋好友的建议等其他情况下联系子女的也占到将近三成。
  4.家庭结构遭到破坏:
  根据调查显示结果统计显示,31.1%左右的服刑人员表示现已离婚,通过访谈也发现,“我们监区近半数的(服刑人员)都已经离婚,有些是入狱前离婚,有些是入狱后离婚的”。
  5.抚养与照顾缺失:
  在所回收的有效问卷中,跟随姥姥姥爷,爷爷奶奶生活的有40例,约占37.74%;跟随单亲生活的有29例,约占27.36%;有18例跟随亲戚生活;3例跟随朋友生活;同时我们也发现,单单只是回收了103份有效问卷,竟有9成多的数据显示这部分未成年子女并没有人照看,可想而知随着样本容量的增加,全省,乃至全国的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面临着多么巨大的生存压力。
  (二)遭受社会舆论压力与保障缺失
  1.“贴标签”与被歧视:
  调查显示,约85.9%的服刑人员表示自己的子女会受到学校、社区的歧视,认为不会受到歧视的仅占11.3%。
  “离他(她)远点,他(她)爸爸(妈妈)是罪犯!……”这样类似的话语可能在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的耳畔早已萦绕多年,童年期至成年期甚至该个体的一生都将伴随着来自周围环境的歧视,而这种歧视不是源自于他们,而是源自社会对于父母的标签,类似于“恶魔之子”的刻板印象,而在个体成长的关键时期,这种负强化往往使得子女认为自己也有错,从而导致自身行为,人格等的极大扭曲变形,最终可能导致社会化失败。
  2.教育权利得不到保障:
  问卷填答中显示为人父母的服刑人员大多希望政府能够有政策的倾斜,为其子女创造一个良好的生活学习环境;还有的要求国家对子女的教育进行支持,保证其子女顺利的接受教育。调查数据显示,60%的被调查者担心孩子的学业问题,仅次于与“心理健康”成为第二个最为担心的未成年子女的状况,接下来以56%的比例位居“最担心榜”第三位的是“生活”问题,32%被试者担心子女的工作问题,8%担心其他问题。
  同时,针对“在您的未成年子女中是否有辍学的现象?”的调查显示,63.2%服刑人员表示自己的孩子有辍学现象,仅有23.6%表示孩子仍在接受教育,还有10.4%表示不清楚孩子是否有辍学现象。
  3.各类福利保障权利“选择性忽略”:
  此次调查中,有1例于2012年7月14日接受“中华慈善总会”对儿子的3000元助学金;5例分别参加过“春雨基金”,“爱之旅”及公益救助等公益救助活动;59例享有独生子女保障,学校人身保险和医疗保险等保障,这部分保障相对正常的子女占到约57.28%,当然也有13例表示子女目前无任何保障或救助;有7例表示不清楚子女现在的保障情况;另有1例从服刑开始其子女就得到一位社会人士的持续帮扶,为其提供资金方面的支持,等。
  (三)行为出现不同程度偏差
  1.沾染不良行为习惯:
  本次调查显示,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沾染了诸如酗酒,吸烟,网银,偷窃,毁坏公物等不良习惯,其中约79%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有吸烟的坏习惯,73.7%有网瘾,酗酒率达42.1%,有偷窃行为的比例占31.6%还有“破坏公物”和“撒谎、欺骗”行为的分别约占16%。受一些“堕落”思想的影响,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通过虚拟的网络来隐藏自己,释放压力,但青少年往往缺乏自控力,容易被网络上的不良信息所蛊惑。
  2.再犯罪隐患:
  由于受到社会歧视、缺乏父母关爱和家庭温暖的子女往往容易自暴自弃或沉沦放纵,从而沾染不良习气,产生越轨行为,如打架斗殴、破坏公物、欺骗、吸毒、酗酒,更加严重的甚至是违法犯罪。美国参议院曾经出示过一项报告,报告中指出,父母服刑的未成年子女,长大后成为罪犯的机会比正常家庭的孩子高6倍。如果不对其进行有效的干预,其中70%的人日后会被牵涉进刑事司法程序。当然,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现实中存在的问题远不止这些,还有例如非法拘禁、童工、早孕等等。   二、社会工作介入的基本策略
  (一)开展个案、小组工作与教育环境修复
  1.个案干预:
  (1)协助其走出心理误区。应积极开展个案干预,主动建立关系并使子女对社会工作者产生信任,随后在多方掌握情况后开展中长期个案干预,通过陪伴、沟通、互动等专业服务,稳定案主情绪,适当时机开始对其进行心理援助。对于已经因严重心理问题而导致精神问题的子女,社工应为其积极寻求精神卫生中心接受治疗。
  (2)增能与赋权。社会工作者应从子女身上发现其优势,通过预定的方案,引导其逐渐发挥并认识到自身潜力,增强自信心。社工在进行介入时应特别注意赋权,增强其自尊心和自我认同感,使其体会到自身系统在自我支配下运转的感受。
  (3)引导其学会自我保护,自我维权。在这一环节社会工作介入时尤其应注意教授自我保护技能,为其讲授青少年儿童应了解的法律常识,适当为其提供法律援助。
  2.开展小组工作:
  (1)前期以治疗性小组为主。一般可选取同质性组员参加,即组员由同为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的青少年儿童组成。目的在于帮助组员深度了解自己的问题,利用小组的经验交流和分享,达到对组员的心理和行为问题的治疗,重塑其人格,开发期潜能,最终实现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的健康成长。
  (2)中期可设置互助小组和教育小组。教育小组则是帮助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获得新知识、新方法,促使其改变原有的不合理的行为或生活方式。比如亲子沟通技巧,帮助其与监护人恢复或发展良好关系;逃生技巧,女性防身术,甄别食品,健康状况自估等实用性知识与方法。互助小组应与教育小组穿插进行。
  (3)从中后期开始定期开展兴趣小组。通过组织表演、街舞、下棋、声乐、绘画、手工、球类等多种活动,发展和培养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成员在社会生活中的特别兴趣,帮助未成年子女改掉不良习惯,形成良好品格与情操。
  (4)后续阶段主要以发展性的成长小组为主。旨在帮助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重新了解自己、认识自己,充分利用来自自身系统资源和外部系统的资源,充分发挥自身系统潜力,自己主动积极解决存在的问题,实现正常发展。
  3.教育环境修复:
  社会工作者应从学校、家庭和社区三方介入:
  学校方面,学校社会工作者通过干预,使校领导,班主任等负责教师了解在校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现状,保证学校不以非正常方式劝退、开除在校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同时,监督和协助校方落实各项教育政策,保障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应有的助学金、教育津贴或其他形式的特殊教育补助,还要积极联系辅导员,班主任和学校心理咨询师定期对子女进行心理支持,帮助孩子摆正教育观念,引导其努力珍惜受教育权利,此外要在组织开展班会、共青团活动时引导全体学生互助互爱,相互尊敬,消除学校内尤其是班级内群体性和个人性的歧视,营造良好班风、校风。
  家庭方面,开展家校互动小组,不定期为家庭开展教育知识讲授,令家庭充分认识到子女受教育的重要性,逐步排除家长不合理的教育观念,为家庭传授沟通技巧;由社工开展家庭型教育小组,重点放在增进有效沟通、传授良性沟通手段、生理阶段及相关心理发展状态等方面,促进家庭现有成员形成良性沟通网络,同时社会工作者可以专门以家庭为单位设计温馨活动,增进家庭成员的情感凝聚。
  社区方面,社会工作者一定要注意同社区内各社工站、学校、教育组织、保障组织等部门的联系,利用广泛的社会工作者协同开展工作,在遵循社区工作三大工作模式的基础上,在开展社区共建、社区文体活动、社区行动等活动和相关项目的同时,将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也可以是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家庭)纳入招募对象,鼓励共同参与共同活动。
  (二)改善家庭环境与舆论环境
  1.家庭治疗:
  面对父母一方在监服刑的情况,家庭治疗主要以修复残缺的家庭结构,恢复与增强家庭功能,营造良好家庭氛围为目标;对于父母双方因一方或双方入狱而将其未成年子女抛给亲戚或老人的家庭,通过小组和社区工作对未成年子女现居家庭开展教育、增能活动,组织学习生理阶段行为及心理特征知识,学习交流沟通技巧,开展互助小组,在社区开展互助活动,结成同质性群体;对于一方因伴侣入狱而离异但并未组成新家庭的单亲家庭开展单亲家庭专门服务,并积极联系另一方履行赡养义务,使其未成年子女感受到双亲的关爱。
  2.社会媒体宣传:
  应鼓励公众参与对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的关注和支持,以新闻为阵地,同时利用电视、报刊、广播、杂志以及网络等各种大众传媒窗口,搞好正向舆论宣传,同时,还应注意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群体与社会舆论和宣传的关系,营造良好援助环境,共同推进问题解决。
  (三)促进社会安全网建设
  结合当下中国社会民主法法治有了极大推进、人权实践也有了加大发展的现状,我们可以把“安全网(safety-net)”理解为国家将弱势群体置于社会安全网络的保护中。在这之中,社会工作应该发挥社会倡导功能,呼吁、促进全社会建设完善社会安全网络。
  社会安全网的主体结构应是一个由政府支持子系统、社会支持子系统和个人支持子系统组成的结构系统。
  1.呼吁政府加强支持:
  (1)加强对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的法律保障。加强立法,健全政府、社区、民间等救助机构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在正在制定的《社会救助法》中,应明确提出针对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的救助条件、标准和程序。使未成年服刑人员子女在接受救助时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2)发展与完善寄养制度。可以通过服刑人员、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监护人、民政部门以及司法部门多方签署协议后,进行社会工作专业机构照管与寄养,由民政部门支付专项资金,从而针对单个子女展开长期社会工作专业服务。
  (3)进一步落实已出台政策。对于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出现的问题及需求,对于已出台的弱势群体有关政策,应尽快落实到位,如在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身上同样适用的低保政策、教育上的“两免一补”等;此外,应尽快扫除救助站存在的积弊,发挥好救助站作为最后一道社会保障屏障的作用。   (4)完善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信息系统。今后社会工作中尤其民政部门和司法社会工作中应更加重视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信息系统的建立和完善,对这部分子女的生活状况、年龄段、保障落实情况、家庭住址等相关个人信息做到统计准确,及时更新。
  (5)开展项目。工会、共青团、妇联及机关、企事业单位等组织和部门长期坚持开展项目,开展以区域性为主的活动,通过各级政府、工会、共青团牵头,开展各具特色又相互联系的“一地多点”式项目,比如“温暖同行”、“携手相助”等,以各种方式关爱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以项目带动全社会关注和参与。
  2.完善社会支持:
  (1)建立社工站。应当在学校、社区等地方设立社工站,没有能力的地区可在每个社区、学校设立社工站,至少应在各县、市设立相关部门。推广“三街一站”,即每三个办街道事处应设有1个社工站,具体根据城市行政规划情况而定;农村地区要保证“一村一站”社工站应与当地村委会工作相联系。通过社工站向街道办、乡村方向辐射。
  学校、社区等部门搜集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的相关信息资料,交与社工站建立的相关本地信息库,然后根据学校、社区定期反映或者发现的问题,对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进行个案介入。
  (2)第三部门。这些机构目前也有一些称谓比如慈善部门、独立部门、志愿部门、免税部门、社团部门、中间部门、市民社会组织、非营利部门等等。依据我国的 《社团法》相关规定,在专业社会工作机构中,我们可以孵化出针对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的专门机构或组织以,此开展专项活动;同时,利用社会倡导等方式呼吁政府鼓励民办专门服务机构,也以民间力量防止“政府失灵”。
  (3)募捐活动和志愿服务。由福利基金会组织进行募捐活动整体规划,并以社会工作专业机构为依托,以社会工作者为倡导者,组织开展捐钱捐物活动,为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送温暖。社会工作者可以招募志愿者开展专项性、公益性、宗教性或社区性的志愿服务工作,动员社会公众广泛行动。
  3.增强个人支持:
  社会工作最为重要的就是要“助人自助”,在这一过程中社会工作者关注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自身系统,应着重引导其自助,协助其发掘自身潜力,增强个体意志品质,端正思想观念,完善或明确生活目标;积极培养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社会角色,修复其受损的社会行为规范,培养其综合掌控自我系统内各元素的能力,形成个人支持的内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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