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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聚合平台上使用的一些新闻属于时事新闻,无法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但时事新闻具有极高的价值,用《反不正当竞争法》来保护将是最好的选择。目前,法院往往通过《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一般条款对此类行为进行分析判断,但一般条款欠缺确定性和可预见性。借鉴美国的"热点新闻""盗用"规则和德国"不正当模仿他人成果"的规则,可以在《反不正当竞争法》中明确对时事新闻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