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 要:因特网飞速发展,已经渗透到生活的方方面面,也成为我们获取知识的重要途径。网络教学(E-learning)正迅速普及,可以说,从基础教育到高等教育,从教师教育到专业培训,涉及各领域各层次的成千上万门课程都能通过因特网获取。网络教育亦将成为未来主要教育方式之一。网络课程为广泛的各层次的人群带来了多方面的效益。然而,蕴藏在在线课程中的版权问题亦可能引发复杂的利益冲突。可以肯定的说,目前网络课程里广泛存在不同程度的侵权,这个问题亦将阻碍我国未来网络教育事业的发展。本文通过分析网络课程的现状以及网络课程的版权保护现状,对相关政策提出一些思考,促进网络教育的保护和发展,并让其为社会带来更大的效益。
关键词:在线课程 网络课程 远程教育 网络版权
一、网络课程的定义及国内外发展现状
什么是网络课程?顾名思义是用于网络教学的课程。网络课程通过网络表现某门学科的教学内容及教学活动,是信息时代条件下课程的新的表现形式。它包括一定的教学内容以及网络支撑环境。
在我国网络课程也逐渐发展起来,大多数高等院校都开设有网络课程,一些培训机构亦向广大的网民提供需付费的网络课程资源,例如新东方英语教育机构,它所开设的课程基本上都能从网上找到并购买,进而进行在线教学。更有其他大量的免费课程资源。总而言之,只要有需要,涉及各领域各层次的成千上万门课程都能通过因特网获取。但关于网络课程的政策还需完善,整个市场还有待规范。
二、网络课程相对于传统授课的特点分析
与传统的授课相比,网络课程脱离了教材教案以及教师本人,突破了课堂教学的种种局限,它的特点如下:
1.突破时空局限
网络课程摆脱了时间和空间上的局限,使教与学均变得灵活、自主。从基础教育到高等教育、职业培训等大量的课程,都可实现非实时、非在线、远距离的教学,满足了各层次人群的多种需求。教师拥有空间上的自由,学生在时间、空间、以及课程进度选择上均有很大的自由。因此,网络课程十分适合作为学生或职业人士用于业余增值的课程,同时也便于专家人士传播专业知识。
2.课程多样化呈现
传统的授课通常使用静态的文本、文字、powerpoint几种媒介传授知识,而网络课程更趋于多媒体的综合运用。根据教学需要,可采用视频、音频、动画等多种表现形式,也可以根据需要插入资料链接,使教学过程更加生动逼真,教学材料更加广泛,从而提高课程趣味性以及学习者的参与度。
3.网络课程开放性
开放性分为两方面:课程内容与网络平台。在课程内容方面,网络课程可随着学科知识的发展状况不断更新或增加内容,展现最新的知识。另一方面,计算机网络技术也在不断更新,网络课程的支撑平台也在不断升级换代。
开放性另外一种理解就是,大量网络课程都是面向社会公众的开放性课程,网络课程为社会大众带来利益。
4.网络学习自主性
网络教学的方式需要学生自主化的学习。学生通常是主动、积极地管理自己的学习活动而不是在教师的指导下被动学习。学生可以自定学习方法、学习内容、学习时间和地点,靠自身的主动性完成学习任务。网络学习资源的丰富以及互联网资源的庞大,也让学生更能发挥自主性,建构自己的知识体系。
三、网络课程带来的效益与问题
毫无疑问,网络课程的特点为教育提供者与需求者都带来了极大的效益。
于教育者而言,能够在相对舒适的环境下,不受时间限制地录制或制作网络课程,过程中不断修正课程内容提升课程质量与效率,并插入多媒体资料更好地传达知识。对于教育机构,网络课程往往由机构内教学级别最高的教育者录制,并通过互联网快速、便捷的到达大量受众,即以更低的成本实现高质量的课程的大面积传播。
于学习者而言,则能够在自由的时间与空间,以低成本获取高质量的课程。网络课程的开放性,让广泛的求学者受益,尤其是软件操作的教学课程在线上往往比线下的授课更有效果。网络课程为社会大众提供了大量的学习资源,加快了知识的传播。
网络课程对于教育事业的发展以及人民整体素质的提高有着战略性的意义。然而,网络课程为社会公众带来利益的同时,版权问题也不容忽视。由于网络课程本身的性质特点及其开放性,网络课程极容易出现侵权问题。
四、网络课程中的侵权问题及成因
网络课程发展尚未成熟,关于网络课程的版权保护政策也十分模糊。目前大部分教学网站及网络课程并没有明确的版权声明,一些网络课程还放置了大量的软件或电影作品。要分析网络课程中的版权问题,可以依照网络课程的开发与使用流程逐步分析。
第一是开发阶段。开发一个网络课程,除了教师本身,往往还利用到大量的其他作品资源。网络课程在利用这些作品的过程中可能未经相关人员的授权或者支付一定的版权费用,侵犯了他人的版权。
第二是使用过程中,通过网络传播的作品更加难以控制,暂时还没有确切的措施可以有效防止课程内容不被非法复制和随意扩散,因此网络课程本身的版权难以得到保护,课程中的他人作品的扩散范围也可能不断增大。
五、网络课程版权的政策完善
为了在支持教育的同时保护版权,版权人、传播者和作品使用者需建立新的利益平衡。在网络课程中师生分离,不仅是学生,几乎任何网民都能通过课程获取这些作品资料,另外在网络传播中,"少量复制作品"更是无从控制。以下提出可供参考的应对策略:
第一,增加网络课程开发方面的相关规定;
美国1995年发布《知识产权与信息基础设施》遭到了普遍的反对、我国软件保护条例颁布后也受到广泛指责,它们共同的原因就是强调了作者的利益而忽略了公共利益。TEACH的颁布正是这种照顾公共利益的集中反映。目前我国网络课程使用他人作品的现象普遍存在,即使制定法律要求必须经过授权后使用也难以执行。因此在网络课程中,在允许作品使用的权利方面可制定相关规定:该网络课程必须是面向一定的受益群体;该网络课程必须是不以盈利为目的,若是以盈利为目的则必须取得相关授权才可使用他人作品;任何网络课程,只要使用了他人的作品,必须在使用时标明作品来源及版权所有者。
第二,健全版权许可机制
在发达的许可机制下,授权能够在权利人和使用者之间顺利达成,也即许可成本低,容易解决作品使用的问题。建立版权集体管理组织,版权所有者将自己的版权交给组织统一管理,组织代表版权所有者行使权利,与使用者协议、代收版权费用,再分配给权利人。如发生版权侵犯行为,组织也能代表版权所有者参加相关法律活动,为版权人争取权益。版权集体管理制度让管理组织成为连接版权所有者与使用者的桥梁,为使用者寻找版权所有者提供了方便,也为版权所有者争取权利提供了便利。建立版权集体管理组织的同时,建立相应的网络数据库及管理系统,如此,便为网络课程的开发的大量作品引用提供了方便。
第三,建立与网络课程版权有关的各主体间的协议
通过明确协议界定各个主体的权利与义务,可进一步解决版权问题,使相关权益在执行阶段更加明确和顺利。根据创作方式、版权使用的具体细节,可以形成多个协议模版,如版权许可协议,版权买卖协议,合作创作协议,委托创作协议等等。网络课程在不断发展也在不断更新,网络课程中的版权协议更要对各方责任、课程成果及其升级版本、衍生版本的权利归属等加以详细的规定,以便更好的减少版权的纠纷。
参考文献:
[1]杨涛,E-learning的美国故事,《中国远程教育》,2003.06
[2]刘玉梅,基于远程学习者特征的网络课程建设研究,《开放教育研究》,2007.06
[3]刘建银;网络课程的著作权归属,《开放教育研究》,2004年第2期
[4]刘建银,陈翁翔,网络课程版权问题分析,"远程教育杂志" 2004.05
[5]刘德良,论互联网上的版权限制,《知识产权》,2002年第2期
作者简介:张晓婷,单位:华南师范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电子商务专业。
关键词:在线课程 网络课程 远程教育 网络版权
一、网络课程的定义及国内外发展现状
什么是网络课程?顾名思义是用于网络教学的课程。网络课程通过网络表现某门学科的教学内容及教学活动,是信息时代条件下课程的新的表现形式。它包括一定的教学内容以及网络支撑环境。
在我国网络课程也逐渐发展起来,大多数高等院校都开设有网络课程,一些培训机构亦向广大的网民提供需付费的网络课程资源,例如新东方英语教育机构,它所开设的课程基本上都能从网上找到并购买,进而进行在线教学。更有其他大量的免费课程资源。总而言之,只要有需要,涉及各领域各层次的成千上万门课程都能通过因特网获取。但关于网络课程的政策还需完善,整个市场还有待规范。
二、网络课程相对于传统授课的特点分析
与传统的授课相比,网络课程脱离了教材教案以及教师本人,突破了课堂教学的种种局限,它的特点如下:
1.突破时空局限
网络课程摆脱了时间和空间上的局限,使教与学均变得灵活、自主。从基础教育到高等教育、职业培训等大量的课程,都可实现非实时、非在线、远距离的教学,满足了各层次人群的多种需求。教师拥有空间上的自由,学生在时间、空间、以及课程进度选择上均有很大的自由。因此,网络课程十分适合作为学生或职业人士用于业余增值的课程,同时也便于专家人士传播专业知识。
2.课程多样化呈现
传统的授课通常使用静态的文本、文字、powerpoint几种媒介传授知识,而网络课程更趋于多媒体的综合运用。根据教学需要,可采用视频、音频、动画等多种表现形式,也可以根据需要插入资料链接,使教学过程更加生动逼真,教学材料更加广泛,从而提高课程趣味性以及学习者的参与度。
3.网络课程开放性
开放性分为两方面:课程内容与网络平台。在课程内容方面,网络课程可随着学科知识的发展状况不断更新或增加内容,展现最新的知识。另一方面,计算机网络技术也在不断更新,网络课程的支撑平台也在不断升级换代。
开放性另外一种理解就是,大量网络课程都是面向社会公众的开放性课程,网络课程为社会大众带来利益。
4.网络学习自主性
网络教学的方式需要学生自主化的学习。学生通常是主动、积极地管理自己的学习活动而不是在教师的指导下被动学习。学生可以自定学习方法、学习内容、学习时间和地点,靠自身的主动性完成学习任务。网络学习资源的丰富以及互联网资源的庞大,也让学生更能发挥自主性,建构自己的知识体系。
三、网络课程带来的效益与问题
毫无疑问,网络课程的特点为教育提供者与需求者都带来了极大的效益。
于教育者而言,能够在相对舒适的环境下,不受时间限制地录制或制作网络课程,过程中不断修正课程内容提升课程质量与效率,并插入多媒体资料更好地传达知识。对于教育机构,网络课程往往由机构内教学级别最高的教育者录制,并通过互联网快速、便捷的到达大量受众,即以更低的成本实现高质量的课程的大面积传播。
于学习者而言,则能够在自由的时间与空间,以低成本获取高质量的课程。网络课程的开放性,让广泛的求学者受益,尤其是软件操作的教学课程在线上往往比线下的授课更有效果。网络课程为社会大众提供了大量的学习资源,加快了知识的传播。
网络课程对于教育事业的发展以及人民整体素质的提高有着战略性的意义。然而,网络课程为社会公众带来利益的同时,版权问题也不容忽视。由于网络课程本身的性质特点及其开放性,网络课程极容易出现侵权问题。
四、网络课程中的侵权问题及成因
网络课程发展尚未成熟,关于网络课程的版权保护政策也十分模糊。目前大部分教学网站及网络课程并没有明确的版权声明,一些网络课程还放置了大量的软件或电影作品。要分析网络课程中的版权问题,可以依照网络课程的开发与使用流程逐步分析。
第一是开发阶段。开发一个网络课程,除了教师本身,往往还利用到大量的其他作品资源。网络课程在利用这些作品的过程中可能未经相关人员的授权或者支付一定的版权费用,侵犯了他人的版权。
第二是使用过程中,通过网络传播的作品更加难以控制,暂时还没有确切的措施可以有效防止课程内容不被非法复制和随意扩散,因此网络课程本身的版权难以得到保护,课程中的他人作品的扩散范围也可能不断增大。
五、网络课程版权的政策完善
为了在支持教育的同时保护版权,版权人、传播者和作品使用者需建立新的利益平衡。在网络课程中师生分离,不仅是学生,几乎任何网民都能通过课程获取这些作品资料,另外在网络传播中,"少量复制作品"更是无从控制。以下提出可供参考的应对策略:
第一,增加网络课程开发方面的相关规定;
美国1995年发布《知识产权与信息基础设施》遭到了普遍的反对、我国软件保护条例颁布后也受到广泛指责,它们共同的原因就是强调了作者的利益而忽略了公共利益。TEACH的颁布正是这种照顾公共利益的集中反映。目前我国网络课程使用他人作品的现象普遍存在,即使制定法律要求必须经过授权后使用也难以执行。因此在网络课程中,在允许作品使用的权利方面可制定相关规定:该网络课程必须是面向一定的受益群体;该网络课程必须是不以盈利为目的,若是以盈利为目的则必须取得相关授权才可使用他人作品;任何网络课程,只要使用了他人的作品,必须在使用时标明作品来源及版权所有者。
第二,健全版权许可机制
在发达的许可机制下,授权能够在权利人和使用者之间顺利达成,也即许可成本低,容易解决作品使用的问题。建立版权集体管理组织,版权所有者将自己的版权交给组织统一管理,组织代表版权所有者行使权利,与使用者协议、代收版权费用,再分配给权利人。如发生版权侵犯行为,组织也能代表版权所有者参加相关法律活动,为版权人争取权益。版权集体管理制度让管理组织成为连接版权所有者与使用者的桥梁,为使用者寻找版权所有者提供了方便,也为版权所有者争取权利提供了便利。建立版权集体管理组织的同时,建立相应的网络数据库及管理系统,如此,便为网络课程的开发的大量作品引用提供了方便。
第三,建立与网络课程版权有关的各主体间的协议
通过明确协议界定各个主体的权利与义务,可进一步解决版权问题,使相关权益在执行阶段更加明确和顺利。根据创作方式、版权使用的具体细节,可以形成多个协议模版,如版权许可协议,版权买卖协议,合作创作协议,委托创作协议等等。网络课程在不断发展也在不断更新,网络课程中的版权协议更要对各方责任、课程成果及其升级版本、衍生版本的权利归属等加以详细的规定,以便更好的减少版权的纠纷。
参考文献:
[1]杨涛,E-learning的美国故事,《中国远程教育》,2003.06
[2]刘玉梅,基于远程学习者特征的网络课程建设研究,《开放教育研究》,2007.06
[3]刘建银;网络课程的著作权归属,《开放教育研究》,2004年第2期
[4]刘建银,陈翁翔,网络课程版权问题分析,"远程教育杂志" 2004.05
[5]刘德良,论互联网上的版权限制,《知识产权》,2002年第2期
作者简介:张晓婷,单位:华南师范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电子商务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