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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黛玉进贾府》中“宝黛初会”一节节选自《红楼梦》第三回。该回以黛玉的眼睛为视角,展示了几个主要人物出场。尤其是王熙凤和贾宝玉的出场,描写极为精彩。二者都巧妙地借鉴运用了古典戏剧艺术中人物出场的技法:“叫板——亮相——表演”,即“先声夺人——肖像描写 ——自我表演”,相映成趣。而且同中有异:同一技法下描写出了人物不同的性格内涵;同是贾府受宠人物,凸现出了人物不同的灵魂内涵。可说是“相映却不相犯”。对此,都已明了,不复赘述。这里,只想谈几点拙见。
一、超卓地处理了林黛玉的肖像描写
小说倘有人物被确立为观察者的话,则必然面临一个写作的盲区:观察者无以回望自我。也就是说,观察者的外貌无法展示出来。《林黛玉进贾府》正是如此。小说确立林的眼睛为视角,则林的肖像便无从安置。倘回避不写,则人有林无,无疑是缺失;倘作者代写,则游离氛围,无疑又是缺憾;倘借助外物,则失去动态,无疑又是缺欠。正当读者意念中一片混沌迷蒙之时,作者拨开了云雾,黛玉闪着灵光从宝玉眼中飘然而出,神圣而迷人。如此处理,不仅解除了读者疑问,也蕴含了无限深意,实是超卓之处。
王熙凤和贾宝玉都曾细看过林黛玉,但王看的是结果。虽然“打谅”前加了“细细”二字,但毕竟还是“打谅”,仅仅是粗略地扫视而已。看能否得出贾母的“嫡亲的孙女”这一结论罢了,根本无谈“目中黛玉”的事。“看”是假,借“看”恭维贾母才是真。所以,黛玉的肖像不可能置于此,不然,王熙凤就弄巧成拙了。
宝玉则不同。宝玉看的是人,所以当然看得仔细。不仅要看眉眼,更要看内在心灵。林的肖像置于此,正是宝玉内心所求,视线所指,实是恰到好处。
宝玉观后一语,也和王熙凤大为不同。王观后语表明的是贾母的“嫡亲的孙女”,重心仍落在贾母身上,排不上黛玉。宝玉观后语表明的则是“这个妹妹我曾见过的。”一语拉近了二人的关系,也拉进了林的肖像。众人也都曾看过黛玉,但却没有一个看得如此真切,也没有一个能够取代宝玉可以看得如此真切。所以说,黛玉的肖像移入宝玉眼中展示,的确是匠心独运之处。
二、林黛玉的一句答语
学人历来认为,黛玉“不曾读,只上了一年学,些须认得几个字”一语是说给贾母听的。理由是贾母问黛玉念何书时,黛玉答了“只刚念了《四书》”。而黛玉反问姊妹们读何书时,贾母却说:“读的什么书,不过是认得两个字,不是睁眼的瞎子罢了!”黛玉于是觉得自己失了口。所以,宝玉又问时,黛玉便改了言。
笔者则认为,该句是答与宝玉听的,更为恰切。虽然在客观上也回答了贾母,纠正了刚才的失口,体现了黛玉“时时在意”的性格特质。
比较贾母与宝玉的问话即可知。“贾母因问黛玉念何书”,关心的不是读未读书的问题,而是读的什么书的问题。是不是“仕途”的书?是不是“经济”的书?在贾母看来,读不读书都没什么关系,关键是读书就要读“仕途经济”的书。所以,当黛玉又问姊妹们读何书时,贾母便有了“读的什么书”之说。犹言,姊妹们读的根本就不是书,只是幼儿识字读物。在贾母的辞书里,非“仕途经济”的书是绝不能算作书的。
而宝玉所问的则是,“妹妹可曾读书”。关心的是读没读书的问题,不是读的什么书的问题,正与贾母相反。宝玉生活在贾母、贾政等一帮人的“关怀备至”的目光里,他对“书”的理解,当然也应该是指“仕途经济”。退一步讲,即便他能真正理解“书”的内涵,也是无力抗争和无从抗争而无法改变的。所以他“极恶读书”而干脆不读,当然也希望身边的人都不读,不读这“仕途经济”的书!所以他分外关心刚刚到来的这个“曾见过的”“旧相识”妹妹到底读没读书。言外之意,“这么一个神仙似的妹妹”千万万千不曾读!不读那“仕途经济”的所谓的书!对此,“心较比干多一窍”的林黛玉当然心领神会,脱口答,“不曾读”,给了宝玉第一个绿灯和最大的精神支柱。而且,至死恪守“自定的妇道”:永远不讲“仕途经济”之类的“混账话”。而这些,恰恰更能体现黛玉“时时在意”的性格特质。
此外,黛玉见宝玉时的心动,不能不说和宝玉见黛玉时的率言有“心有灵犀”之处。这也表明“木石前盟”早已在冥冥中注定。
“黛玉一见,便吃一大惊,心下想道:‘好生奇怪,倒象在那里见过一般,何等眼熟到如此!’”
“宝玉看罢,因笑道:‘这个妹妹我曾见过的。’”
既然前世姻缘早已注定,为何不可答与他一句婉曲的两情相悦?何况又是聪明清秀“心较比干多一窍”的林妹妹!
所以,说“不曾读”一语是答与宝玉听的应该更为恰切。
三、林黛玉的年龄
贾雨村谋见林如海时,林黛玉五岁。
“那日,(贾雨村)偶又游至维扬地面……今如海年已四十,只有一个三岁之子,偏又于去岁死了。虽有几房姬妾,奈他命中无子,亦无可如何之事。今只有嫡妻贾氏,生得一女,乳名黛玉,年方五岁……”
贾雨村离开林如海时,林黛玉六岁。
“……堪堪又是一载的光阴,谁知女学生之母贾氏夫人一疾而终……”
然而,林黛玉抵达京都时,却已近二八妙龄少女了。
我们不能不惊叹曹雪芹的艺术超绝了。这种年龄的组接,在电影文学上是标准的“蒙太奇”技法。曹雪芹(约1715~约1763)生活在康熙时代(1654~1722),其时法拉第[Michael Faraday](1791~1867)尚未出生,自然谈不上电的发明。
其实中国古典戏曲史上,这一技法是早已有之的。《窦娥冤》中窦娥由其父窦天章带着第一次出场时,刚七岁。再出场时已是二十岁,亡夫三年的寡妇了。
如此,我们再回望五四时期又引进“蒙太奇”这一技法时,不能不说是一个天大的遗憾。
不妨用曹雪芹本人的话结束这篇拙劣的文字:
“都云作者痴,谁解其中味?”
(作者单位:安徽省合肥市物流学校)
一、超卓地处理了林黛玉的肖像描写
小说倘有人物被确立为观察者的话,则必然面临一个写作的盲区:观察者无以回望自我。也就是说,观察者的外貌无法展示出来。《林黛玉进贾府》正是如此。小说确立林的眼睛为视角,则林的肖像便无从安置。倘回避不写,则人有林无,无疑是缺失;倘作者代写,则游离氛围,无疑又是缺憾;倘借助外物,则失去动态,无疑又是缺欠。正当读者意念中一片混沌迷蒙之时,作者拨开了云雾,黛玉闪着灵光从宝玉眼中飘然而出,神圣而迷人。如此处理,不仅解除了读者疑问,也蕴含了无限深意,实是超卓之处。
王熙凤和贾宝玉都曾细看过林黛玉,但王看的是结果。虽然“打谅”前加了“细细”二字,但毕竟还是“打谅”,仅仅是粗略地扫视而已。看能否得出贾母的“嫡亲的孙女”这一结论罢了,根本无谈“目中黛玉”的事。“看”是假,借“看”恭维贾母才是真。所以,黛玉的肖像不可能置于此,不然,王熙凤就弄巧成拙了。
宝玉则不同。宝玉看的是人,所以当然看得仔细。不仅要看眉眼,更要看内在心灵。林的肖像置于此,正是宝玉内心所求,视线所指,实是恰到好处。
宝玉观后一语,也和王熙凤大为不同。王观后语表明的是贾母的“嫡亲的孙女”,重心仍落在贾母身上,排不上黛玉。宝玉观后语表明的则是“这个妹妹我曾见过的。”一语拉近了二人的关系,也拉进了林的肖像。众人也都曾看过黛玉,但却没有一个看得如此真切,也没有一个能够取代宝玉可以看得如此真切。所以说,黛玉的肖像移入宝玉眼中展示,的确是匠心独运之处。
二、林黛玉的一句答语
学人历来认为,黛玉“不曾读,只上了一年学,些须认得几个字”一语是说给贾母听的。理由是贾母问黛玉念何书时,黛玉答了“只刚念了《四书》”。而黛玉反问姊妹们读何书时,贾母却说:“读的什么书,不过是认得两个字,不是睁眼的瞎子罢了!”黛玉于是觉得自己失了口。所以,宝玉又问时,黛玉便改了言。
笔者则认为,该句是答与宝玉听的,更为恰切。虽然在客观上也回答了贾母,纠正了刚才的失口,体现了黛玉“时时在意”的性格特质。
比较贾母与宝玉的问话即可知。“贾母因问黛玉念何书”,关心的不是读未读书的问题,而是读的什么书的问题。是不是“仕途”的书?是不是“经济”的书?在贾母看来,读不读书都没什么关系,关键是读书就要读“仕途经济”的书。所以,当黛玉又问姊妹们读何书时,贾母便有了“读的什么书”之说。犹言,姊妹们读的根本就不是书,只是幼儿识字读物。在贾母的辞书里,非“仕途经济”的书是绝不能算作书的。
而宝玉所问的则是,“妹妹可曾读书”。关心的是读没读书的问题,不是读的什么书的问题,正与贾母相反。宝玉生活在贾母、贾政等一帮人的“关怀备至”的目光里,他对“书”的理解,当然也应该是指“仕途经济”。退一步讲,即便他能真正理解“书”的内涵,也是无力抗争和无从抗争而无法改变的。所以他“极恶读书”而干脆不读,当然也希望身边的人都不读,不读这“仕途经济”的书!所以他分外关心刚刚到来的这个“曾见过的”“旧相识”妹妹到底读没读书。言外之意,“这么一个神仙似的妹妹”千万万千不曾读!不读那“仕途经济”的所谓的书!对此,“心较比干多一窍”的林黛玉当然心领神会,脱口答,“不曾读”,给了宝玉第一个绿灯和最大的精神支柱。而且,至死恪守“自定的妇道”:永远不讲“仕途经济”之类的“混账话”。而这些,恰恰更能体现黛玉“时时在意”的性格特质。
此外,黛玉见宝玉时的心动,不能不说和宝玉见黛玉时的率言有“心有灵犀”之处。这也表明“木石前盟”早已在冥冥中注定。
“黛玉一见,便吃一大惊,心下想道:‘好生奇怪,倒象在那里见过一般,何等眼熟到如此!’”
“宝玉看罢,因笑道:‘这个妹妹我曾见过的。’”
既然前世姻缘早已注定,为何不可答与他一句婉曲的两情相悦?何况又是聪明清秀“心较比干多一窍”的林妹妹!
所以,说“不曾读”一语是答与宝玉听的应该更为恰切。
三、林黛玉的年龄
贾雨村谋见林如海时,林黛玉五岁。
“那日,(贾雨村)偶又游至维扬地面……今如海年已四十,只有一个三岁之子,偏又于去岁死了。虽有几房姬妾,奈他命中无子,亦无可如何之事。今只有嫡妻贾氏,生得一女,乳名黛玉,年方五岁……”
贾雨村离开林如海时,林黛玉六岁。
“……堪堪又是一载的光阴,谁知女学生之母贾氏夫人一疾而终……”
然而,林黛玉抵达京都时,却已近二八妙龄少女了。
我们不能不惊叹曹雪芹的艺术超绝了。这种年龄的组接,在电影文学上是标准的“蒙太奇”技法。曹雪芹(约1715~约1763)生活在康熙时代(1654~1722),其时法拉第[Michael Faraday](1791~1867)尚未出生,自然谈不上电的发明。
其实中国古典戏曲史上,这一技法是早已有之的。《窦娥冤》中窦娥由其父窦天章带着第一次出场时,刚七岁。再出场时已是二十岁,亡夫三年的寡妇了。
如此,我们再回望五四时期又引进“蒙太奇”这一技法时,不能不说是一个天大的遗憾。
不妨用曹雪芹本人的话结束这篇拙劣的文字:
“都云作者痴,谁解其中味?”
(作者单位:安徽省合肥市物流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