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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1月17日,国内首部规范业主行为的城市地方性法规<导则>悄然出台,虽然物业管理环境的极大改变和深圳物业管理一枝独秀地位的滑落,使之与十年前<深圳经济特区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所带来的影响已不可同日而语,但随之而来的批评和非议却让<导则>陷入了漩涡之中,<导则>本身的不足是首要因素,而其中的三大困惑更使<导则>的推行蒙上一层阴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