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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检察机关作为检察工作的“终端”,是与群众打交道最多的地方,是展示检察机关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成果的一个“窗口”。在执法过程中能否解决好群众最为关心的司法问题,关系到整个检察机关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能否顺利地贯彻实施。因此,执法为民是基层检察机关贯彻落实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切人点,是坚持依法治国、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的具体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