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没收手机违反了四部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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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网络有一热帖,认为老师没收学生的手机的行为违反了国家的四部法律,分别是:《物权法》、《教育法》、《教师法》以及《未成年人保护法》。这样一来,你不只可以拿回手机,还可以向法院诉讼老师这四项罪。
  一、《物权法》第二条第三款的规定以及第四条之规定:手机是你的合法动产,你拥有该物品的所有权,任何个人与机关(除执法机关外)无权占有或扣留。
  二、《物权法》第三十四、三十五条:你有权对侵犯你合法财产的个人以及机关(除执法机关外)要求财产复原和归还。
  三、学校有规定学生不允许带手机上学,却无规定老师可以没收以及扣押手机。因为《物权法》有明文规定任何人都不能侵犯别人的个人财产。而學校更没有权力去没收,虽然个别学校是公办学校,但学校再怎么样也只能是学校,永远都不能成为执法单位。而某些学校有规定老师可以没收,此规定与法律相冲突,它便是违法规定,照例应该废除。
  四、《教师法》并没有“没收或扣押学生财产”的权力。并且《未成年人保护法》、《教师法》、《教育法》中说明,不得侵犯学生的合法权利。而《物权法》中的权利,是属于合法权利。
  网友们对此有不同意见,法理学硕士whyisveryme认为“是有一定道理的。但是纯属没有意义的答案。因为这个问题的本质是想通过打官司威胁老师不去找你家长。大部分中小学生都是未成年人,想打官司不找自己的监护人怎么可能呢?哈哈哈~~不要逃避这一关了。妄想通过打官司吓唬老师不找你家长估计是不可能的事情……”
  而网络名人“馒头老妖”则认为:“要看没收之后,老师如何处理这些手机了。如果交给其家长领回,我认为没有问题。教师行使的,是教育法赋予的管理校园、教育者的职能,其目的是防止对教学秩序的破坏。那么,特定场合下,没收特定财物,算不算违法呢?我认为不是。很简单,教师可以给出一个选项:要不没收手机(或者让家长来领回),要不请不要进教室。这就像是坐飞机不能带发胶、管制刀具一个意思。”(来源/果壳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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