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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2006年2月和2006年10月财政部分别正式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含附录)(以下简称新准则)。新会计准则在会计实务中的应用就成为会计理论界和实务界关注和讨论的重点。本文针对这个问题展开探讨。
关键词:应付债券 发行费用 利息 优化
应付债券是指企业为筹集长期资金而实际发行的债券及应付的利息,它是企业筹集长期资金的一种重要方式。企业发行债券的价格受同期银行存款利率的影响较大,一般情况下,企业可以按面值发行、溢价发行和折价发行债券。
债券发行有面值发行、溢价发行和折价发行三种情况。企业应设置“应付债券”科目,并在该科目下设置“面值”、“利息调整”、“应计利息”等明细科目,核算应付债券发行、计提利息、还本付息等情况。
企业按面值发行债券时,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债券票面金额,贷记“应付债券——面值”科目;存在差额的,还应借记或贷记“应付债券——利息调整”科目。
对于按面值发行的债券,在每期采用票面利率计提利息时,应当按照与长期借款相一致的原则计入有关成本费用,借记“在建工程”、“制造费用”、“财务费用”、“研发支出”等科目;其中,对于分期付息、到期一次还本的债券,其按票面利率计算确定的应付未付利息通过“应付利息”科目核算,对于一次还本付息的债券,其按票面利率计算确定的应付未付利息通过“应付债券——应计利息”科目核算。应付债券按(实际利率实际利率与票面利率差异较小时也可按票面利率)计算确定的利息费用,应按照与长期借款相一致的原则计入有关成本、费用。
长期债券到期,企业支付债券本息时,借记“应付债券——面值”和“应付债券——应计利息”、“应付利息”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1 债券发行费用的核算问题
企业发行债券时会产生一些相关费用,如委托银行等中介机构代销债券的佣金、债券的印刷费、审计费等。事实上债券的发行费用是不可避免并且金额不菲的。因此债券发行费用的核算存在认识盲区,有的教材认为债券的发行费用应视其筹集资金的用途,于发生当期予以资本化或费用化,计入“在建工程”或“财务费用”等科目。但笔者认为这笔发行费用不能在发生当期一次性确认,而应与溢折价一起在债券存续期间作为对利息费用的一种调整,按实际利率法分期摊销。原因有二:一是发行费用一般金额较大,在发生当期一次性确认计入当期损益或者相关资产成本,会对发行当期的财务状况或经营成果造成较大影响;二是一次性确认不符合权责发生制的会计核算要求,既然溢价和折价需要在债券存续期间分期摊销,发行费用也应照此执行。下面通过一个例题进行说明:
[例1]甲企业2002年12月31日发行5年期公司债券面值1亿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不足,票面年利率为10%,债券每年年末付息一次,到期归还本金。若甲公司发行债券时市场利率为8%,则该公司债券按溢价发行。通过计算确定债券的发行价格为107987000元。该公司债券委托银行发行,银行按面值的2%计算手续费,从发行款中扣除暂不考虑其他费用)。则公司发行债券收到发行款时,其会计分录如下:
借:银行存款 105987000
贷:应付债券——面值 100000000
——利息调整 5987000
(这里的利息调整金额是溢价7987000元扣除发行费用2000000元后的余额)
接下来,我们通过插值法求得此债券的实际利率,该实际利率是将应付债券在债券存续期间的未来现金流量折现为该债券当期账面价值105987000元所使用的利率,其实就是贴现率。
8% 107987000
i 105987000
9% 103887000
用插值法的公式可以求得此债券的实际利率为8.49%,则当贴现率为8.49%时,该债券存续期间的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之和为105987000元。按照实际利率法,根据每期期初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每期的实际利息,实际利息与票面利息的差额作为每期利息调整的摊销。值得一提的是为保证“利息调整”在债券存续期内摊销完毕,最后一期的“利息调整”摊销额要用倒挤法计算。因此五年中每年的“利息调整”摊销额分别为:1001704元、1086748元、1179013元、1279111元、1440424元。据此每年年末可编制相应会计分录,以第一年年末为例:
借:财务费用 8998296
应付债券——利息调整 1001704
贷:银行存款 10000000
第二年到第五年的计(付)息分录以此类推,借贷方科目不变,只需将其中“财务费用”、“应付债券——利息调整”每期的发生额改变即可。
2 债券发行中利息收入核算问题
因为债券发行有一段期限,在发行期限内债券发行款所取得的存款利息收入应如何处置,目前均无定论。笔者认为这应比照股票发行的相关规定,如果溢价发行债券,债券发行的存款利息收入应计入“利息调整”,在债券存续期内采用实际利率法分期摊销,此时“应付债券——利息调整”二级账户贷方核算发行债券时溢价收入与存款利息收入之和与债券发行费用的差额,借方反映该差额的分期摊销。如果是折价发行债券,则“应付债券——利息调整”二级账户借方核算发行债券时折价损失与债券发行费用之和与存款利息收入的差额,贷方反映该差额的分期摊销。而如果是平价发行债券,则要视债券发行费用与存款利息收入的差额决定“应付债券——利息调整”二级账户的借方或贷方发生额,对应的贷方或借方反映差额的摊销。具体的摊销方法可参照上例,此处不再赘述。下面举例说明债券发行时如果考虑溢价折、发行费用与存款利息收入兼有时的账务处理:
[例2]2006年12月31日,甲公司经批准发行3年期一次还本、分期付息的公司债券10000000元,债券利息在每年12月31日支付,票面利率为年利率6%。假定债券发行时的市场利率为5%,债券发行价格为10432700元,发行费用为200000元,债券发行期间的利息收入为30000元。
根據前述阐述,可编制2006年12月31日的分录:
借:银行存款 10262700
贷:应付债券——面值 10000000
——利息调整 262700
此处“利息调整”的发生额=债券溢价收入+债券发行期间利息收A-债券发行费用=(10432700-10000000)+30000-200000=
262700(元)
[例3]2006年12月31日,甲公司经批准发行3年期一次还本、分期付息的公司债券10000000元,债券利息在每年12月31日支付,票面利率为年利率5%。假定债券发行时的市场利率为6%,债券发行价格为9579200元,发行费用为200000元,债券发行期间的利息收入为25000(元)。
根据前述阐述,可编制2006年12月31日的分录:
借:银行存款 9404200
应付债券——利息调整 595800
贷:应付债券——面值 10000000
此处“利息调整”的发生额=债券折价损失+债券发行费用一债券发行期间利息收入=(10000000-9579200)+200000-25000=
595800(元)
应付可转换债券的账务处理企业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应当在初始确认时将其包含的负债成份和权益成份进行分拆,将负债成份确认为应付债券,将权益成份确认为资本公积。在进行分拆时,应当先对负债成份的未来现金流量进行折现确定负债成份的初始确认金额,再按发行价格总额扣除负债成份初始确认金额后的金额确定权益成份的初始确认金额。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生的交易费用,应当在负债成份和权益成份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
关键词:应付债券 发行费用 利息 优化
应付债券是指企业为筹集长期资金而实际发行的债券及应付的利息,它是企业筹集长期资金的一种重要方式。企业发行债券的价格受同期银行存款利率的影响较大,一般情况下,企业可以按面值发行、溢价发行和折价发行债券。
债券发行有面值发行、溢价发行和折价发行三种情况。企业应设置“应付债券”科目,并在该科目下设置“面值”、“利息调整”、“应计利息”等明细科目,核算应付债券发行、计提利息、还本付息等情况。
企业按面值发行债券时,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债券票面金额,贷记“应付债券——面值”科目;存在差额的,还应借记或贷记“应付债券——利息调整”科目。
对于按面值发行的债券,在每期采用票面利率计提利息时,应当按照与长期借款相一致的原则计入有关成本费用,借记“在建工程”、“制造费用”、“财务费用”、“研发支出”等科目;其中,对于分期付息、到期一次还本的债券,其按票面利率计算确定的应付未付利息通过“应付利息”科目核算,对于一次还本付息的债券,其按票面利率计算确定的应付未付利息通过“应付债券——应计利息”科目核算。应付债券按(实际利率实际利率与票面利率差异较小时也可按票面利率)计算确定的利息费用,应按照与长期借款相一致的原则计入有关成本、费用。
长期债券到期,企业支付债券本息时,借记“应付债券——面值”和“应付债券——应计利息”、“应付利息”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1 债券发行费用的核算问题
企业发行债券时会产生一些相关费用,如委托银行等中介机构代销债券的佣金、债券的印刷费、审计费等。事实上债券的发行费用是不可避免并且金额不菲的。因此债券发行费用的核算存在认识盲区,有的教材认为债券的发行费用应视其筹集资金的用途,于发生当期予以资本化或费用化,计入“在建工程”或“财务费用”等科目。但笔者认为这笔发行费用不能在发生当期一次性确认,而应与溢折价一起在债券存续期间作为对利息费用的一种调整,按实际利率法分期摊销。原因有二:一是发行费用一般金额较大,在发生当期一次性确认计入当期损益或者相关资产成本,会对发行当期的财务状况或经营成果造成较大影响;二是一次性确认不符合权责发生制的会计核算要求,既然溢价和折价需要在债券存续期间分期摊销,发行费用也应照此执行。下面通过一个例题进行说明:
[例1]甲企业2002年12月31日发行5年期公司债券面值1亿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不足,票面年利率为10%,债券每年年末付息一次,到期归还本金。若甲公司发行债券时市场利率为8%,则该公司债券按溢价发行。通过计算确定债券的发行价格为107987000元。该公司债券委托银行发行,银行按面值的2%计算手续费,从发行款中扣除暂不考虑其他费用)。则公司发行债券收到发行款时,其会计分录如下:
借:银行存款 105987000
贷:应付债券——面值 100000000
——利息调整 5987000
(这里的利息调整金额是溢价7987000元扣除发行费用2000000元后的余额)
接下来,我们通过插值法求得此债券的实际利率,该实际利率是将应付债券在债券存续期间的未来现金流量折现为该债券当期账面价值105987000元所使用的利率,其实就是贴现率。
8% 107987000
i 105987000
9% 103887000
用插值法的公式可以求得此债券的实际利率为8.49%,则当贴现率为8.49%时,该债券存续期间的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之和为105987000元。按照实际利率法,根据每期期初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每期的实际利息,实际利息与票面利息的差额作为每期利息调整的摊销。值得一提的是为保证“利息调整”在债券存续期内摊销完毕,最后一期的“利息调整”摊销额要用倒挤法计算。因此五年中每年的“利息调整”摊销额分别为:1001704元、1086748元、1179013元、1279111元、1440424元。据此每年年末可编制相应会计分录,以第一年年末为例:
借:财务费用 8998296
应付债券——利息调整 1001704
贷:银行存款 10000000
第二年到第五年的计(付)息分录以此类推,借贷方科目不变,只需将其中“财务费用”、“应付债券——利息调整”每期的发生额改变即可。
2 债券发行中利息收入核算问题
因为债券发行有一段期限,在发行期限内债券发行款所取得的存款利息收入应如何处置,目前均无定论。笔者认为这应比照股票发行的相关规定,如果溢价发行债券,债券发行的存款利息收入应计入“利息调整”,在债券存续期内采用实际利率法分期摊销,此时“应付债券——利息调整”二级账户贷方核算发行债券时溢价收入与存款利息收入之和与债券发行费用的差额,借方反映该差额的分期摊销。如果是折价发行债券,则“应付债券——利息调整”二级账户借方核算发行债券时折价损失与债券发行费用之和与存款利息收入的差额,贷方反映该差额的分期摊销。而如果是平价发行债券,则要视债券发行费用与存款利息收入的差额决定“应付债券——利息调整”二级账户的借方或贷方发生额,对应的贷方或借方反映差额的摊销。具体的摊销方法可参照上例,此处不再赘述。下面举例说明债券发行时如果考虑溢价折、发行费用与存款利息收入兼有时的账务处理:
[例2]2006年12月31日,甲公司经批准发行3年期一次还本、分期付息的公司债券10000000元,债券利息在每年12月31日支付,票面利率为年利率6%。假定债券发行时的市场利率为5%,债券发行价格为10432700元,发行费用为200000元,债券发行期间的利息收入为30000元。
根據前述阐述,可编制2006年12月31日的分录:
借:银行存款 10262700
贷:应付债券——面值 10000000
——利息调整 262700
此处“利息调整”的发生额=债券溢价收入+债券发行期间利息收A-债券发行费用=(10432700-10000000)+30000-200000=
262700(元)
[例3]2006年12月31日,甲公司经批准发行3年期一次还本、分期付息的公司债券10000000元,债券利息在每年12月31日支付,票面利率为年利率5%。假定债券发行时的市场利率为6%,债券发行价格为9579200元,发行费用为200000元,债券发行期间的利息收入为25000(元)。
根据前述阐述,可编制2006年12月31日的分录:
借:银行存款 9404200
应付债券——利息调整 595800
贷:应付债券——面值 10000000
此处“利息调整”的发生额=债券折价损失+债券发行费用一债券发行期间利息收入=(10000000-9579200)+200000-25000=
595800(元)
应付可转换债券的账务处理企业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应当在初始确认时将其包含的负债成份和权益成份进行分拆,将负债成份确认为应付债券,将权益成份确认为资本公积。在进行分拆时,应当先对负债成份的未来现金流量进行折现确定负债成份的初始确认金额,再按发行价格总额扣除负债成份初始确认金额后的金额确定权益成份的初始确认金额。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生的交易费用,应当在负债成份和权益成份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