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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规章制度作为劳动法领域的一项特有制度,各国劳动立法都不同程度地对之做了规定。我国《劳动法》与《劳动合同法》虽然明确规定了这一制度,但有关规定存在诸多不完善之处,在理论层面对这一问题的研究也尚处于初期阶段,实践中因劳动规章制度而产生的劳动争议却并不少见。基于此,对这一制度进行系统的分析与研究,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中,皆不乏重要的价值和意义。文章从劳动规章制度的法律性质出发,结合国外的相关立法经验及我国的具体规定,运用比较分析、文献分析等方法,指出了我国劳动规章制度存在的诸多不足,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一些切实可行的对策,以期能够对完善我国的劳动规章制度提供些许借鉴。文章除引言和结语外,共分为四个部分,主要内容如下:第一部分为劳动规章制度概述。为了对劳动规章制度进行深入、彻底的分析,笔者首先从其基本问题入手,分别从劳动规章制度的学理解释、外在特征及在我国的历史演变三个方面予以阐述。随着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变,我国的劳动规章制度也经历了从无序到规范,从浓厚的行政色彩到企业自主决定的发展变化过程。第二部分为劳动规章制度的法律性质与立法模式。笔者首先对学界的各种学说予以介绍,并一一进行利弊分析,在此基础上提出了自己的观点——劳动规章制度的法律属性为定型化契约,并从表现形式、与劳动合同的关系及侧重保护劳动者的角度进行了分析;接下来介绍了劳动规章制度的立法模式,并得出我国应选择授权限制型立法模式的结论。第三部分为我国劳动规章制度的现行规定及存在的不足。本部分主要从制定主体、内容规定、监督程序及“不利变更”相关规定的缺失四方面列举了我国现行劳动规章制度存在的不足。对于“不利变更”问题,由于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尚未规定,笔者阐述了将其纳入劳动法体系的必要性。第四部分为完善我国劳动规章制度的途径。这部分与第三部分一一对应,针对以上提出的问题,在借鉴其他国家和地区先进立法的前提下,对完善我国劳动规章制度提出了一些切实可行的策略。本部分通过对其他国家劳动规章制度的评介,以期对我国现行制度的构建及完善提供一种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