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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的研究目的,是提出促进农民工稳定迁移的对策。改革开放以后,随着大量农村劳动力涌入城镇就业和居住,中国的人口城市化水平有了很大提高。但是,中国农村劳动力向城镇的迁移具有明显的不稳定性特征:中国人口城市化的两个过程——劳动力从农村流动到城镇和在城镇长期定居下来——没有同步完成。这种不稳定性表现为大量城乡流动人口(城市农民工)的存在,并会导致一系列负面后果。为此,有必要分析农民工迁移方式选择的形成原因。本文的研究方法,是在新古典经济学框架内,分析农民工作为理性的个人,在面临流动和稳定两种迁移方式选择时的决策基础,即成本和收益的比较。研究的结论是,在当前中国的体制中,尤其是在农户的私人土地产权受到过分限制的情况下,由于稳定迁移的边际成本明显大于边际收益,农民工必然不选择稳定迁移,而是选择以流动方式在城市就业并保持自己的农民户籍身份,即保持与土地的永久联系。根据对农民工迁移决策的成本—收益基础的分析,本文进一步提出了相应的政策建议。即,从促进农民工稳定迁移角度出发,赋予农民完整的私人土地产权。具体地说,就是使土地使用权与农户的集体“成员权”脱钩,同时,给予农户在土地转用和转让过程中进行自主谈判和私定合约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