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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经济体制改革不断深入的今天,行政垄断作为计划经济体制留下的残余,成为阻碍市场竞争机制形成的羁绊.规制行政垄断,一方面要深化政治经济改革,要进行政治、经济、法律三个方面的综合治理,一方面要制定和完善反垄断法,运用法律手段规制行政垄断.在这方面,俄罗斯的一些做法和经验值得我们借鉴.1991年出台的《俄罗斯商品市场竞争和限制垄断活动法》就有专门规制行政垄断的条款.俄罗斯完成体制转轨后,愈加侧重以法律手段保护市场竞争,对该法数次修订,使其对行政垄断的规制更加细致和完善.该法最后一次修订时,将行政主体从"垄断活动"的定义中剔除,同时,单列一编界定行政主体和规制行政垄断,俄罗斯的立法技术趋于成熟.该法出台后,俄罗斯又制定了《自然垄断法》和《保护金融服务市场竞争法》,从不同侧面规制行政垄断.俄罗斯的反垄断执法机关的设置也可以作为我国的参考.俄罗斯反垄断部的权力很大,享有调查检查权、审核批准权、行政处罚权、行政强制措施权、行政裁决权、规章制定权等,其组成人员主要是法学家和经济学家,具有专家执法的特点.本文采用对比分析法和实证分析法,辩证分析了俄罗斯反垄断法和反垄断部对行政垄断的规范和调整,力求对我国反行政垄断的立法和实践有所裨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