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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城镇化的快速推进导致耕地面积锐减,土地供需矛盾突出,由此引发了经济发展的一系列问题,而这些都可以通过土地整治解决。我国从上世纪末开始土地整治,2008年成为国家战略之一。土地整治是解决人地矛盾的方式,是提升土地利用率的途径。土地整治可以增加耕地,优化城市用地布局,解决供需矛盾,为推动经济发展助力,同样地,经济发展可以为土地整治带来资金保障,因此须探究二者耦合关系,并制定相应措施。贵州省石漠化分布密集,喀斯特地貌种类多且分布广泛,水土流失严重,生态环境良好但生态基础较脆弱,是贵州省独特的省情,也阻碍该省经济发展。贵州省属于我国欠发达地区,也是全国生态文明先行试验区,所以在保证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下,实现其与土地整治的协调发展尤为重要。
本文以系统、协调发展、可持续发展等理论为支撑,在分析土地整治与经济发展关系的基础上,建立土地整治与经济发展耦合协调评价体系,采用耦合协调度模型与灰色关联度模型对贵州省二者状况进行评价,结果表明:(1)2009-2019年贵州省土地整治综合指数和经济发展发展水平均波动上升;(2)2009-2019年二者耦合协调度同为波动上升,耦合度皆处于拮抗阶段,耦合协调度由严重失调转变成初级协调,二者协调关系更加密切;(3)土地整治与经济之间相互影响相互作用,投资额和土地整治规模影响经济的程度较高,第二产业比重对土地整治有较为重要的影响,而地方财政总收入对土地整治不具有关键影响。土地整治与经济发展是彼此作用的两个系统,在推动经济不断发展的同时,加强生态保护,保证土地整治与经济发展的协调性。最后,本文通过实证分析对贵州省土地整治与经济发展未来的协调发展提出建议,以期为相关部门提供参考。
本文以系统、协调发展、可持续发展等理论为支撑,在分析土地整治与经济发展关系的基础上,建立土地整治与经济发展耦合协调评价体系,采用耦合协调度模型与灰色关联度模型对贵州省二者状况进行评价,结果表明:(1)2009-2019年贵州省土地整治综合指数和经济发展发展水平均波动上升;(2)2009-2019年二者耦合协调度同为波动上升,耦合度皆处于拮抗阶段,耦合协调度由严重失调转变成初级协调,二者协调关系更加密切;(3)土地整治与经济之间相互影响相互作用,投资额和土地整治规模影响经济的程度较高,第二产业比重对土地整治有较为重要的影响,而地方财政总收入对土地整治不具有关键影响。土地整治与经济发展是彼此作用的两个系统,在推动经济不断发展的同时,加强生态保护,保证土地整治与经济发展的协调性。最后,本文通过实证分析对贵州省土地整治与经济发展未来的协调发展提出建议,以期为相关部门提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