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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9年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前,性病(尤其是梅毒)在内蒙古牧区呈现燎原之势,一时难以遏制,不仅严重摧残牧民身体健康,危及民族繁衍,而且阻碍了牧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牧区性病泛滥有其背后复杂深刻的因素。首先,封建反动统治下的牧区经济长期处于停滞和萎缩的状态,公共卫生资源异常匮乏,广大牧民陷于水深火热之中,无力接受正规治疗,这是性病肆虐的经济基础。其次,牧区教育水平相对落后,牧民对性病缺乏科学认识,这成为性病在牧区流行的思想根源。再次,牧区传统宗教(喇嘛教)束缚力和惩戒力减弱,婚姻出现畸形化,加之内蒙古地区娼妓业较为兴盛,这成为性病蔓延的现实条件。内蒙古牧区性病流行的严重现实折射出牧区社会存在的诸多问题,因此性病不单单再是个人身体上的疾病,而是一种社会疾病。为全面消除性病影响,从1950年起,党和政府在牧区开展了性病防治工作,通过开展宣传动员,组建防治机构,培训防治人员,分阶段进行普查普治、复查复治和补查补治等工作,至1966年牧区重新出现了人丁兴旺、牲畜发达的欢腾景象。性病防治工作作为针对个体的医疗实践,解放了牧区人民的身体;作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新政权对牧区社会的重构实践,解放了受性病束缚的牧区经济,推动了牧区党的基层组织和政权建设,实现了牧区传统文化的适时转变和牧区社会建设事业的有序开展。牧区性病问题的解决不仅是针对个体的医疗实践活动,更是国家政权干预下社会问题解决的重要实践。基于此,本文试图从国家与社会关系的视角入手,通过对档案和文献资料的挖掘整理,理清1950-1966年内蒙古牧区性病防治的历史史实,思考和探究性病防治与牧区社会重构之间的紧密关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