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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已经初步建立了市场经济,也顺利的加入了WTO,参与到全球一体化的进程中,在这个进程中,有关知识产权的经济活动日益频繁,滥用知识产权的现象也随之出现和水涨船高。特别是某些跨国企业的知识产权滥用行为必将影响甚至摧残我们的国内民族企业,如果对此不加以管制,必将严重破坏我们幼稚的市场经济,也会阻碍经济发展和科技的进步,因此有必要也是很紧迫需要对此进行规制。我们也应该看到,知识产权是法律赋予权利人的合法垄断权,有促进竞争的功效,通常都是作为垄断法适用除外而存在。
为此,本文首先分析了目前的实际情况,特别是某些跨国公司利用知识产权进行垄断性掠取超额的利润,通过微软案件更说明知识产权滥用的危害,因此对知识产权滥用进行规制已经非常的必要和紧迫,说明现在我们急需制定反垄断法对知识产权滥用进行规制。
其次,对知识产权与反垄断法的关系进行了分析,说明知识产权属于私权的一种,存在具有相当的合理性,然后阐述了二者之间的冲突以及二者之间的协调,以达到相应的平衡状态。
再次,阐述了知识产权保护的必要性和知识产权法内部的权利限制,然后比较详细的分析了知识产权滥用的界定以及主要的几种表现形式,说明这些行为已经走进我们的生活,我们必须马上将其“驯服”。紧接着比较详细的介绍了国际组织和美国、欧盟对知识产权滥用进行规制的做法,然后对此进行分析,那些能够给我们规制知识产权滥用行为提供借鉴。
最后,对我国规制知识产权滥用的规制进行分析,目前存在的能够规制知识产权滥用的规范及其不足,然后根据我国的具体国情,提出了构建我国知识产权滥用规制制度的一些设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