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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从实证研究的角度,借助SPSS软件(社会科学统计软件),结合量刑规范化的实施细则,通过对已决案例的统计、分析,对实务中挪用公款罪的罪刑均衡程度进行检验。而后,对罪刑相差较大的个案进行归纳,分析导致罪刑失衡的主要因素。最后,从提高罪刑均衡程度的角度,针对具体失衡因素,提出试探性的应对措施。结合本文的研究目的与实证研究方法,笔者将文章设置为以下五个部分:第一部分,数据库的说明、统计与分析。本部分首先交代挪用公款数据库中的案例来源以及案例本身的质量对于实证研究结论的影响。其次,对数据库中挪用公款案例进行总体统计与描述。笔者依照判决类型、挪用行为类型、宣告刑类型、挪用数额、是否缓刑、单位类型、被告人职务类型这七个方面,对检索到的案例进行分类统计。然后将这些统计数据进行简要分析,描述出当前挪用公款罪在司法实践中的运作特征,并从中初步观察实务中的罪刑均衡程度。第二部分,各量刑情节的相关性检验。本部分主要研究挪用公款罪的各法定、酌定量刑情节在实务中是否影响着宣告刑的大小。量刑情节在实践中发挥作用的程度直接关系到罪刑均衡的实现程度。通过实证研究方法中的相关分析运算,一方面我们可以比较出实践中各量刑情节对宣告刑影响情况;另一方面,由于不同量刑情节对宣告刑影响力大小不同,我们可以对其进行排序,进而为罪刑均衡检验部分的量刑情节赋值打下量化基础。第三部分,罪刑均衡检验。本部分首先需要对各量刑情节的进行量化赋值,依据量刑规范化的相关规定对各种法定、酌定量刑情节区分赋值。其次需要构建罪量的计算公式,将基准刑与量刑积分的百分比值进行运算,从而将案件的所有犯罪事实转换成具体数值。最后将该数值与宣告刑数值进行对比,检验挪用公款罪的总体罪刑均衡程度。同时,从案例库中的具体个案出发,对极端失衡个案及同案不同判的案例进行具体分析,从中描述出个案罪刑失衡的司法情况。第四部分,罪刑失衡之原因分析。本部分认为造成罪刑失衡是立法原因与司法原因共同作用的结果。在立法方面,作为裁量依据的刑法规范及量刑规范规则的不完善是导致整体刑期偏轻的重要原因。在司法方面,导致罪刑不均衡判决大量产生的直接原因在于法官恣意裁量,而恣意裁量结果的产生又是多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其中包括裁判文书回避量刑说理、裁判文书公开程度低、量刑情节的宽泛认定与适用。第五部分,罪刑均衡之路径选择。本部分针对导致罪刑失衡的两个主要因素——立法因素与司法因素,采取“完善立法及量刑规则规定”以及“配套推行量刑规范化”为主,“建立案例指导制度”为辅的措施,对相关制度构建进行说理论证,提出方法建议,希望对提高挪用公款罪的罪刑均衡程度起到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