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篮球裁判员是篮球比赛场上的执法者,在比赛中占据核心地位。高校学生篮球裁判员是篮球裁判员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篮球裁判员的后备人才力量。高校学生是良好体育技能及较高文化素质的结合体,加之高校内教师对体育专业学生体育作风的培养和意志品质的淬炼,也直接促进了高校学生心理素质的提高。更重要的是高校学生在道德认识和道德行为方面具有一定的优势,这是成为一名裁判员所必须的重要品质。而最重要的就是他们如果得到高校裁判专精的教师的重点培养及高水平比赛的锻炼机会,在毕业时或毕业前就取得较高的裁判员级别后,便可直接成为省内篮球裁判员的骨干成员,来即可战,战即可胜。所以,在高校进行学生篮球裁判员的选拔和培养具有重要意义。然而,体育院校学生篮球裁判员的发展现状如何?如何培养出更多更高水平的学生篮球裁判员已成为高等体育院校面临的急需改善和解决的问题。本文通过文献资料法、逻辑分析法、问卷调查法、专家访谈法等方法,以高等体育院校学生篮球裁判员培养为研究主题,分析四川省高等体育院校学生篮球裁判员培养方式不足。本文应用体育学,教育学等理论,基于省内高等体育院校培养学生裁判员的现状,对当下学生裁判员培养方式优劣势进行分析,使高等体育院校学生篮球裁判员培养方式更加多元化,为今后高等体育院校培养优秀学生篮球裁判员提供参考。本人通过研究和分析,最终得出以下结论:1、体育院校普专修课虽可为学生提供接触裁判理论知识的机会,但裁判理论知识只是载体,教学目标是通过裁判知识更好的促进篮球技、战术水平的提高,同时由于赛事资源的匮乏等原因,学生无法深入研究裁判知识,只能停留在涉猎阶段。这种培养方式客观上为四川省培养了大批的基层裁判员。2、协会制培养方式能在最大程度上能为最多学员提供广阔的发展空间,诸如提供各种校内、外的比赛实践机会以及各种裁判理论知识培训等,这些在很大程度上能将学生裁判员执裁能力快速的提升至一定水平。其缺点在于模块式教学使得学生很快达到瓶颈,水平提高困难。3、“师带徒”培养方式可以使学生在学习裁判时学习到相对最细致的理论与实践知识,能在短时间内达到一定水平,且晋升及发展道路清晰可见。但这种培养方式需要消耗指导教师大量精力,故只能针对于极少部分学生,受众群体过窄。4、现有培养方式各有利弊,但相比较之下,协会制培养方式已经趋于完善:最大限度的为相对更多的学生提供了学习理论及实践机会。5、以协会制培养方式为载体,配以系统的经常性理论培训及通过“以赛代练”等方式,并聘请专门的“裁判专精指导教师”为不同阶段、不同水平的学生裁判员进行临场指导及答疑解惑,可以最大限度的深入发掘学生裁判员的学习潜力及学习兴趣,同时可以在最大程度上发现有发展潜力的学生裁判员,并作为骨干裁判员培养。这样既可以培养出一批具有一定水平的学生裁判员,同时还可以为四川省输送裁判员优秀后备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