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网络游戏虚拟财产行为的入罪化研究

来源 :上海大学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zjbme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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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作为现代科技进步的结晶,正在不断改变着我们传统的生活方式,随着网络游戏的盛行,网络游戏虚拟财产的交易发展成为一种全新的经济体系,并冲击着既有社会、法律、经济规则。由虚拟财产所衍生出的一系列盗窃、诈骗等的案件层出不穷。在国内的司法实践中,这样的案件已有定论,但是各地法院的判决之间都是存在争议与矛盾的,对于此类案件应该如何按犯罪处理,虚拟财产的法律性质如何认定,我国刑法对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出现真空地带。 要想解决上述问题,打击虚拟财产犯罪,有效的保护虚拟财产,关键在于网络玩家所拥有的游戏账号及游戏中的虚拟武器等能否被定性为刑法中所保护的“财产”,是否有价值,这就需要对虚拟财产的法律特征做出界定。本文就是试图总结台湾、香港及国外的保护虚拟财产的法律经验,探究虚拟财产的性质,并对我国虚拟财产刑法保护制度的构建提出一些设想,希望能对改善目前网络游戏虚拟财产的尴尬境地做出一些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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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介化证券不具有可感知的物质外观,由中介机构混同持有且记录在电子账簿系统中,这使其区别于纸质证券,成为一种新的财产。立法者认识到,如果对中介化证券类推适用建立在纸质证券基础上的传统规则将引发了理论和实践上的混乱与困难。特别是,中介化证券交易条件下的证券质权制度,其功能不同于一般意义上的担保,更多的是为确保证券交易顺利完成而制定的履约担保机制。这样,传统证券质权制度进入中介化证券时代后发生了巨大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