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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优先购买权制度是针对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对外转让股权而设立的,目的在于维护有限责任公司稳定运行并且保护股东的期待利益。有限责任公司在最初设立时是基于各股东之间相互信赖的关系,想要保护这种信赖关系,就需要对新入股的股东进行比较严格的选择,以免新股东的加入打破公司原有的内部结构,破坏股东之间良好的信任关系。如何严格控制第三人成为公司股东,就要对股东的优先购买权给予最大程度的保护。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越来越多的中小企业崛起,如何保护股东的优先购买权不被侵犯显得更为重要。但是,在《公司法》等相关法律中对于股东优先购买权的规定寥寥无几,对于侵犯股东优先购买权的救济更是没有相关规定。而越来越多的侵权行为,使得股东的优先购买权形同虚设。面对这些立法的缺陷,学者们开始思考研究有效的解决途径。在文中笔者简析了股东优先购买权的基本问题,深入剖析了侵犯股东优先权的具体形式以及对在侵权情况下签订的合同效力问题进行了研究,并且对于被侵犯了优先购买权之后如何救济提出了简单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