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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生态旅游已经成为符合整个社会和经济发展潮流的旅游模式。陕西因独特的地理环境,生态旅游资源极其丰富,构建陕西健全的生态旅游法律保障体系[1],对缓解陕西旅游资源开发与生态环境之间的矛盾,提高陕西生态环境质量,促进社会经济文化的发展,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2]。 本文运用文献分析法、调查法、比较分析法对陕西生态旅游法律保障问题进行了全面系统的分析。首先,在阐述了生态旅游的产生的基础上,分析了国内外专家对生态旅游概念的认知,并且分析了生态旅游的内涵;其次,全面对陕西生态旅游的资源现状、法律保障的现状和生态旅游法律保障的作用进行了研究[3];再次,从法律理念、法律体系、法律制度三个层面对陕西生态旅游的瓶颈进行了分析;然后,研究了美国、加拿大、日本这三个国家在生态旅游法律保障的先进经验,并提出了可供陕西借鉴之经验;最后,从陕西生态旅游实际入手并借鉴国外成功经验,从法律理念、法律体系、法律制度三方面提出陕西生态旅游法律保障的法律对策。本文立足于陕西的生态旅游,系统建构了陕西生态旅游的法律保障相关对策体系,聚焦于陕西的生态旅游,无论是对外国相关知识的借鉴还是在最后保护措施的构建上,都始终站在陕西的角度提出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并且本文从法律的角度出发,构建陕西生态旅游法律保障体系,解决陕西生态旅游法律保障的难题,希望能够实现生态环境与社会经济发展的和谐统一,实现本文的研究目的与价值[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