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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多年来,交通系统积极探索实践,大力推进行政执法制度创新,取得了明显效果,依法行政的水平有了很大提高,但在交通综合行政执法的理论研究上尚处于起步阶段。本文紧密结合公共管理学和行政法学基本原理与交通行政执法的实际工作,围绕广东交通行政执法存在的问题,从立法、体制、管理等角度分析这些问题产生的原因,并有针对性地提出了完善思路和建议。本研究介绍了广东省交通行政执法主体和广东省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中新组建的机构现状,并对现有广东省交通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进行评价,归纳了改革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提出了广东省分不同阶段组建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并具体设计了“一厅四局”和“一厅一局”模式。对广东省交通综合行政执法运作体系提出了相关建议,包括对广东省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与交通职能管理部门之间的权力分配问题、业务协作问题、原有执法机构撤销后有关人员安置问题,并设计了有关监控机制。对广东省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省、市、县三级机构进行了内部结构和主要职能作出了具体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