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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优惠多年来一直是理论界的热点话题,这和我国的特有国情紧密相关。改革开放初期,我国实行经济建设的突出困难就是缺乏资金以及技术落后,如何吸引外来投资呢?落脚点就是从税收优惠,减少外商投资的成本着手。后来的事实也证明,税收优惠政策的确取得了应有的效果,我国经济得到了较快发展。资金已非常充裕,科学技术也已经有了相当发展,良好的企业管理经验也有很好的积累,现在我们更需要做的是规范在中国发展的外商企业,以建立一种良好的经济法制环境,为市场更好发展保驾护航。而另外一方面处于不成熟发展的民族产业更需要在公平的竞争环境中与外资企业共生共长。统一内外资税收优惠待遇就显得尤为重要了。所以,为理顺国家和企业的分配关系和保证内外资企业的税负公平,2008年1月1日开始,对内外资实行同等税收待遇的新企业所得税法开始实施,外资将面临新的税收政策,将不再拥有超国民待遇,和内资企业处于同一征税起点,尤其是在税收优惠部分,将产生一系列新的问题需要应对。本文以税收优惠为视角,深入讨论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内外资统一的税收优惠待遇问题,揭示企业所得税法修改完善的深层次原因在于对法律价值的重新认识。本文首次从统一税收优惠待遇所体现出的法律价值入手,并探讨新旧税法在税收优惠待遇上的过渡衔接的具体处理、外资股权转让上的税收优惠处理和以及外资利用税收优惠避税的特殊避税方法,指出我国企业所得税法统一税收优惠待遇的而引发的若干问题。本文主要采用历史和分析类比的实证研究方法,全文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为对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统一的税收优惠体现出的法律价值探讨。文章首先指出作为税法精神的税收法定原则在新企业所得税法得到重新定位并受到重视,其次说明新企业所得税法统一税收优惠待遇是对正义的彰显,将正义由形式上升到实质层面,再次就是市场经济非常急需的税负公平和公平竞争的研究和以及统一税收优惠所带来的税收征管的高效性。同时对于税法价值的探讨,对于正义、公平竞争、效率的深入分析使我们认识到,以往的税收优惠与今日和谐社会是格格不入的,实现新的企业所得税法统一税收优惠势在必行。第二个部分具体分析了外资税收优惠上新旧税法的衔接处理问题。我国企业所得税法经历多次的改革和完善,2007年颁布的新企业所得税法完全开创了一种新局面,所以在与过去双轨制税法的过渡衔接上将会有一系列问题要处理,而基于本文的中心——税收优惠待遇这一点出发,笔者着重要探讨的是享受税收优惠待遇的特殊群体——外资。其中特别是新旧税法在外资税收优惠的差别,尤其是重点探讨了新企业所得税法关于税收优惠处理办法的理论依据,然后对新企业所得税法在外资税收优惠处理上的具体办法做一个实证分析。第三部分主要是介绍分析股权转让的外资企业税收优惠处理问题。通过分析外资股权转让的涵义,对外资股权转让的不同形式的介绍说明,深究其中将会产生的税收征管问题,尤其是在股权转让后企业的投资主体发生变化后的税收优惠待遇如何承继的问题,值得我们对其做个明确的理论解说。第四部分主要是针对外资利用税收优惠进行避税问题探讨,以便我国能针对该问题制定出有实效意义的避税措施。目前,在中国投资的外资企业数量之多恐怕没有多少国家能与其媲美,但是外资每年仅在企业所得税这一块的避税就造成了中国300亿财政收入的流失,所以探讨防范外资避税就极其具有现实意义。在本文中,笔者结合本文的中心重点探讨了外资利用税收优惠的各种措施,通过以造假为主的手段避税,如虚报亏损、虚假再投资、虚假出口、推迟获利年度和不合高新科技产业标准等等手法。对此类避税手法分析以图构想专门针对利用优惠待遇避税的法律防范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