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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社会组织的发展以及政府职能转变的推进,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公共服务这一新型的供给方式得到了飞速的发展。本文采用理论分析和实证研究相结合的方式,选取基层政府和社区作为研究对象,根据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全过程,从发生机制、运行机制和评价机制三个方面,针对基层政府为什么要向社会组织购买公共服务,基层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运作过程中存在哪些困境,对于公共服务的质量和效率又是如何监督和评价等一系列问题进行了探讨。首先,关于发生机制的研究,本文从政府失灵、公共服务、生产与供应相分离、第三方管理理论的研究出发,解释了政府购买社会组织公共服务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并从现实环境中,总结出基层政府之所以采取向社会组织购买公共服务的供给方式,不仅来源于政府社会管理创新及社会组织功能优势的驱动,同时也是公共服务供需失衡压力下的理性考量。由于我国尚且处于公民社会发展初期,基层政府在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时存在先天的不足,不仅社会组织间竞争性缺失,成长和发育尚不健全,政社间的非对称依赖关系也导致了政社的不平等对话。其次,关于运行机制的研究,通过对GM街道政府购买的实践情况进行介绍,分析基层政府和社会组织的行为取向,提出政府和社会组织存在一定上的共谋行为,即基层政府和社会组织的过度关系化,政府和社会组织成为利益共同体等,并认为体制转轨的不适应性、法律体系的不完善以及薄弱的合作文化基础是运行机制问题存在的深层原因。再次,关于政府购买公共服务评价机制的分析,本文简要梳理了近阶段我国在购买公共服务中的制度建设情况,并指出目前公共服务评价机制的建设普遍存在评价主体单一、评价内容和方式简单、评价结果流于形式的问题,造成该问题的原因可以概括为相关监督和评估制度不完善、评价意义认识不足、评价机制不健全。最后,在上文对各阶段存在的问题和原因进行分析的基础上,提出应积极加强培育和规制功能相结合的制度建构。从缔结平等的政社环境,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的角度优化政府购买的制度环境,并加强相关法规制度的完善,建设可持续发展的政府购买社会组织公共服务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