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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预算是一个重大问题,反映着整个国家的政策,规定政府活动的范围和方向”。预算①是一国政治运行的基础,在宪法中占有重要地位。预算权关系暗含着宪法关系,间接决定着国家的立法机关、行政机关及司法机关的高低地位。“一个国家没有预算,就如同一个国家没有领土、没有政府一样不可想象”。宪法两大核心价值在于限制公权力和保障私权利,后者是前者的根本目标,探索预算权的宪法规制路径,有利于从根本上保障人权,实现预算法治。本文为了区分财政学等其他学科研究预算权的视角,从预算权的宪法基本理论出发,选取宪法权力限制权力和权利限制权力两个角度对宪法规制预算权的基本理论、内容和路径进行探讨,并总结出我国宪法规制预算权的现状;在研究方法上,也采取了比较研究法、定性分析法和历史研究法等多种方法进行研究,力图完整的归纳出我国宪法在预算权上的规制路径。从结构上,文章可以分为三大部分,第一部分从多个方面探究预算权的基本理论;第二部分主要概括总结出我国宪法规制预算权的现状,包括主要内容和问题与不足;第三部分提出我国宪法规制预算权的若干建议,重点描述司法审查对规制预算权的重要性,并提出具有操作性的建议,一步一步真正走向的中国的预算法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