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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确定护理人才所必须具备的能力,以及各个层次毕业生所须具备能力的具体表现.方法:对护理教育、临床护理及护理管理领域125名专家运用德尔菲技术进行三轮问卷函询.结果:三轮德尔菲调查的有效问卷回复率分别为78.6%,72.2%和80.0%.三领域的专家在前两轮调查的预测意见较为分散,第三轮结果以90%以上的专家对71.4%的条目预测一致而得到统一.专家认同的我国护理专业人才必须具备的能力有十二项,分别为:沟通合作的能力、临床护理实践能力、自主学习的能力,与实践相适应的思维能力、解决问题能力以及观察事物的能力;护理科研、运用外语的能力;护理管理、护理教学、社区护理实践以及专业发展的能力.不同学历层次的毕业生所须能力的具体内容为,中专毕业生必须具备一定的观察问题、解决问题,以及沟通合作的能力,必须能够遵医嘱安全地工作,主动学习,和维护专业形象.大专毕业生必须能够实施专科护理、协助抢救危、难、急、重症患者,并促进社区人群健康;具备一定的分析问题的能力,熟练运用护理程序;协调工作并参与护理研究,提高护理实践水平;本科毕业生必须能够做评判性、创造性的思考,将人文知识和科技成果有机结合于护理实践,识别影响专业发展的因素;全面地规划与管理工作,承担主要的教学任务,具备有效运用外语的能力,发现科研问题并撰写综述.研究生必须能够独立思考、解决疑难问题,提倡和实施以循证为本的护理;独立选题、申报和组织开展科研工作,根据需要进行课程改革;独立、自我引导地学习,并在某领域中展现专长、树立典范.结论:我国护理专业人才必须具备的十二项能力在中专、大专、本科及研究生各个学历层次的内涵逐步增加,并以行为领域的扩展为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