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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意志问题贯穿了整个西方哲学发展的历史,也是当代西方哲学争论最多的问题之一。自由意志问题主要源于我们两个看似合理然而却又不相容的信念:世界(至少宏观世界)是受因果律支配的(因果决定论);我们至少有时具有自由意志。问题是:如果世界上的一切都受因果律支配,我们如何可能有自由意志?决定论或者说不相容论主张因果决定论和自由意志不相容,我们没有自由意志。相容论则主张二者是相容的,因此,我们有自由意志。本文即从相容论的角度探讨自由意志问题,力图说明,即使世界受因果律支配,我们依然可以有自由意志。西方相容论可以分为近代的经典相容论和当代的新相容论(包括半相容论)。经典相容论者以休谟、密尔、霍布斯为代表,主要从外部约束的条件来解释自由意志。新相容论者以法兰克福、沃森、沃尔夫为代表,主要从内在约束方面来解释自由意志。此外,还有斯特劳森、华莱士、费希尔从道德责任的角度来回应质疑相容论的挑战。本文第一章讨论的主要内容讨论如何理解自由意志问题,包括自由、道德责任与自由意志的关系;决定论与自由意志的冲突;自由意志所要求的自由选择和开放性的未来究竟有无可能,亦即自由意志与决定论究竟是否相容;非决定论是否可以解决自由意志问题,重点说明量子力学为什么没有动摇决定论的地位的问题。第二章主要探究经典相容论是怎么处理自由意志问题的。经典相容论者主要通过他们对自由本质和决定论本质的界定,一方面澄清由于概念的不清而造成的争议或问题,另一方面则试图通过这种澄清来回答自由意志何以可能的问题。第三章讨论新相容论是如何继承和发展经典相容论的。新相容论者试图从行为者内部约束的角度去解释自由意志问题。法兰克福的层序动机相容论通过引入一阶欲望和二阶意志(second-order volitions)的概念来解释自由意志的行为。沃森则发展了柏拉图的观点,提出自由能动性(freeagency)的概念以解释自由行为问题。沃尔夫总结了法兰克福和沃森的思想,提出真实自我的观点,认为只有“出于正确的理由做正确的事情”才是自由意志的体现。第四章介绍了从另一视角来说明白由意志和决定论相容的相容论的观点,即把注意力集中在那些我们需要相互负责的日常生活实践中我们对待他人的态度,亦即“反应态度”,通过对这种“反应态度”的解释来解答自由意志问题,代表人物有斯特劳森、华莱士、费希尔等。最后一章则对相容论者所讨论的自由概念进行了归类总结。在结语部分,笔者提出了一种相容论的看法,即尽管我们的大脑神经系统是受神经生物学的因果规律支配的,但基于大脑神经生理系统的意识或自由意志却是一种新显属性(emergent property),一种无法还原为大脑神经生理状态的属性,这种属性具有其大脑神经生理状态所不具有的属性,其主要特征之一就其能动性(agency)或自由意志。这一新显属性决定了自由意志或自由活动在宏观的因果世界里如何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