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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以来,世界经济一直处于深度调整的阶段,复苏的过程艰难且曲折。我国的经济运行还存在着各种矛盾和问题,国际金融市场波动加剧,国内经济结构性问题突出,部分行业的产能过剩严重,实体经济生产经营的困难较多,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地区经济发展走势分化,财政收入和支出的矛盾较大,改革进入了攻坚期。在这种经济社会发展的大背景下推出的“营改增”政策,其根本目的就是解决重复征税,降低企业的税收负担,促进经济社会和实体经济的良性发展。 可以说,“营改增”政策带有减税的性质,它消除了生产、流通领域的重复性征税,打通了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的顺畅渠道,解决了增值税抵扣链条不完整的问题,消除了我国流转税制的先天不足。但是伴随“营改增”的施行,各种问题陆续显现,地方税失去了支柱主体税种;地方税收收入大额减收;地税部门征管手段弱化、组织收入难度加大;中央与地方政府的财权和事权划分不尽科学,地方政府可用财力减收严重,收支矛盾更加突出。 以上这些问题,无法靠市场实现自动调节,需要政府以法治化的形式来解决。本文通过运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税收制度及职能等相关理论,学习借鉴国外地方税制的经验,结合自身工作实际,以河北武安市的财税数字进行分析,总结归纳出“营改增”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并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