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公司“财务职能实效"即公司“财务职能”所能产生的实际效果,可简称之为公司“财务功能”。公司“财务功能”不应独立于公司治理机制之外,而应融汇于公司治理机制之中。本文正是探讨如何在我国现行公司治理制度的基础上,引入“财务职能实效”功能性立法理念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并致力于建构更为严谨科学的、融汇了“财务功能”的公司治理机制。鉴于公司治理成本的考虑,本文所倡导的公司治理制度模式主要适用于我国的大型股份有限公司。全文分五部分进行论述,行文主线如下(方框内为文字说明):各章的主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