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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教育作为一个国家和民族的文化象征,在整个教育体系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高等学校作为开展高等教育的特殊机构,肩负着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的重要职能,一直以来被认为是一片净土。然而伴随着社会、经济以及高等教育的快速发展,近年来,社会中的一些腐败现象开始蔓延、扩散至教育领域,发生在高校内部一些干部身上的贪污受贿、以权换钱等腐败问题日益凸显,对教育系统乃至整个社会都产生了严重的影响,成为全社会普遍关注的一个社会问题。本文依托寻租理论的观点,旨在对高校干部腐败问题进行阐述的基础上,着力对高校干部寻租性腐败的原因进行分析,并尝试提出解决这一问题的对策。首先,本文对腐败和寻租两个概念进行廓清,通过对比分析,厘清二者之间的关系。在此基础上,对高校干部腐败概念给予界定,对高校干部腐败的构成要素进行分析。指出高校各类党政干部构成高校干部腐败的主体,高校干部掌握的权力和资源构成高校干部腐败的客体。其次,本文对高校干部腐败的的现状、特征进行描述,指出近年来我国高校干部腐败呈现出腐败案件增多,性质、程度趋重、行业明显、隐蔽性强等特征,腐败主体趋于复杂化,带有高学历、高职称、高职务的“三高”特点。本文借助寻租理论对高校干部腐败行为进行分析,认为高校干部腐败行为是发生在高校干部与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双向寻租活动,是高校干部凭借其掌握的权力谋取超出自己正常报酬的非生产性行为,实际上是一种寻租性腐败行为。再次,本文就高校干部寻租性腐败的主体、类型、寻租的形式、寻租的制度环境、寻租的危害等进行诠释。并对高校干部寻租性腐败进行归因分析。本文认为,一方面,政府对教育的过度干预以及高校管理制度的缺陷为高校干部寻租性腐败提供了客观条件;另一方面,高校干部“经济人”利己特性的驱使是高校干部寻租性腐败的主观原因。最后,在对高校干部寻租性腐败归因分析的基础上,本文提出了抑制高校干部寻租性腐败的治理策略。即:以预防、监管、惩戒三管齐下的使高校干部不必腐败、不能腐败、不敢腐败的的“三不能”策略。